我是7月30日与公司签的合同,当时签的合同是: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满了之后续签3年合同。做了二十来天。但是现在我因为有急事要离职,想在8月28号离职。之前我已经在8月16号和我们部门的文员提交辞职单,但是当时经理出差在外,没有给我签字。直至25号经理才回来。经理说可以给我签字,但是要我赔偿公司给我培训的费用2000元。我知道这个违约金是不合格的,因为当时也没有给我做什么培训,只是合同上有这一条。我们公司是每个月28号发上个月的工资。那请问,如果我离职了,我是否可以拿到我的工资?他们会不会拖欠我的工资而不给我呢?因为我有急事要离开这个地方!所以请各位大侠帮一下忙。多谢了!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我09年9月5日到公司培训 ,当天就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粗心我们都没看合同内容,而且公司也没给我们合同一人一份,但公司说要有2到3个月的试用期,做到10月12日的时候我递交了辞职报告,10月15号离职的 ,而且9月份的时候没放过一天假,我想问下能不能拿到工资的
我们是每间个月五号发薪,前一个月的25号截薪日,我离职上面不批,请问自动离职,25号之前的工资是否可以拿回?
我是2010届大学毕业生,我先找了份工作,但要4月份报到,所以我利用寒假时间在一酒店当服务员,我上个月23号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书,酒店批准了,所以我可以在这个月的28号走(辞职书写的28号)。但由于我现在有急事,需要提前离职,打算本月13号走,部门经理不允许,她让我选择自动离职,每月12号 发上个月的工资,所以酒店
我是一名煤矿工人,2008年进了煤井工作。到今天已经一年多了,现在我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下去了,我得了腰椎间盘突出病!我想向你咨询的是,我和矿务局没有签订合同,矿务局都是按公分给钱的!现在我不想干了,根据《劳动法》,我是否可以从我们公司哪里拿到双倍的工资? 那我该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权呢? 谢谢指点迷津。谢谢!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这样的 我4-5月份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了20天 感觉不适合自己 就提出不做了 也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他工资不肯付 还说我没有去上班过 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什么证据的 就进去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表格 他也可以毁掉的 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了 请律师给我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