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到达岗位后处理完交接班有关手续,抽空在单位食堂用福利餐时出现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在上班后,在做完有关工作交接后,在单位食堂早餐用餐时突发疾病猝死。职工家属认为死亡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其理由是:死亡是在工作时间、死亡的地点是单位的食堂并且是由单位发给职工的福利餐券(单位职工一般早餐都是在食堂用餐),该职工用餐是在处理完相关交接工作后,用餐也是与其工作有密切关联,是为了更好的
我去年开始上班的 今年五月份开始发现自己右手晚上睡觉发麻 之后就到上海长征医院及华山医院看病 医生建议不能动体力需要长期休息 可是公司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1.劳动保险和经济补偿金,现在由监察执法部门送交社保清算,说社保费5339元(包括单位交的部分、个人应交的部分和1399元滞纳金)。经济补偿金是1950。 2.单位想协商给现金,但单位的意思是给一半。 我也想协商解决,简单省事,但我应该要求多少合适?一半是肯定不可能的,我要求5000可以么? 3.请大律师给点建议,非常感
1.劳动保险和经济补偿金,现在由监察执法部门送交社保清算,说社保费5339元(包括单位交的部分、个人应交的部分和1399元滞纳金)。经济补偿金是1950。 2.单位想协商给现金,但单位的意思是给一半。 我也想协商解决,简单省事,但我应该要求多少合适?一半是肯定不可能的,我要求5000可以么? 3.请大律师给点建议,非常感
由于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左手中指被绞到一块肉,未伤到骨头和筋。住院费用和手术费用都是公司出,现在还在恢复中,变形很厉害,不能用力,但公司又要求去上班,处于个人安全因素,想辞工,能找公司一次性赔付补偿费吗?如何补偿?
我今年5月在上班途中因避让货车 造成翻车 车体损害严重 我本人胸椎第8节粉碎骨折 交警队给的认定书是 因避让货车 造成事故 单位不承认工伤 不能给开工资 医药费 还要因病辞退我
今年我在昌图打工时不小心从高处掉下,至双脚跟骨粉碎性骨折,事后老板一共给我4500块钱,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他也没有明确的表示赔偿什么的。我们之间没有劳务合同,没有保险,老板是个人的,没有公司没有施工资质,我该如何得到赔偿,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我这个老板是个从另外一个人手里承包来的人工,就是说他是只负责人工
我本人从拆迁户手上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安居房,30万,卖方净拿,五年之后办房产证所产生的税全部由买方承担,五年之后能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现在就是去公个证在法律上有效吗?
《工伤保险条例》对1-4级工伤处理办法只是长期支付,有没有一次性支付办法。如果有其依据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是员工自己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