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产到户后嫁出本村的妇女,户口并已迁出本村的妇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 农村现在面临征地拆迁20岁以上的男性青年和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和村民同等享受 独生子女该分多少
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的村民,我和女儿的户口还在村上,但我们现在已经没在村上居住了,村上现在分配转让集体林所得财产按20年前的老户主分配,也就是我们后面分家的户口都得不到福利!这样的分配合理么?如果不合理,应该在哪个部门解决?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的话请给我复制在答案上,谢谢啦!
我是湖北省恩施市金子村村民,最近我们这一带搞开发组里的一个塘堰被政府征收了,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案是按81年分田人口分的 我是83年出生的 所以81年以后出生的人口都 没得到福利 请问这样的分配方案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要怎样分配才合理? 谢谢!!
请问:1:农村分产到户后出生的子女(就是当年没有分到田地的子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2:农村分产到户后嫁入本村的妇女,户口并已迁至本村的妇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
1: 我与丈夫分开了孩子归我,户口已在我爸户口簿里。现在国家征收山地,按人口分配我孩子是否应该得到一份?村民不肯给,我该怎样才能争取得到?希望能够得到尽快的回复,谢谢!
我的公公和婆婆是再婚的,我婆婆就我老公一个儿子,公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公公的户口所在地给他和他儿子分了一块地皮,属于集体土地,然后我们大家出资造了房子,当然他女儿一分钱没有出,房产证做的是公公的儿子的名字,那以后我们分家产的时候,我和我老公有份吗,公公的女儿女婿有份吗
原告在村集体财产分配中受到不公待遇,上诉至法院。法院以物权法第六十三条,二款撤销原分配方案。但对原告的要求对侵权部分判决被告给付的请求以无适用的法律不予支持。请问原告应该怎么办?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在开发中被政府征收,钱款在如何分配中出现纠纷。有的提议按照1982年分到土地的人口进行分配,而今死去的老人也可以分到钱,而大多数的1982年后结婚嫁入我村的妇女及孩子均有我村户籍,却分不到钱,这样的分配方法是否在法律上有提及呢?请给予合适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