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今年三月份注册了公司 在注册公司时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説公司缺一个监理人 几天后将身份证换给了我 我未签过任何字 请问如果这个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产生债务 离婚时我需要承担吗?
我与男方在两年前登记结婚了,但是至今到现在还没举办婚礼,也没有共同生活,我一直住在父母家里的·就在今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商量打算举办婚礼,结果因为一些事情和不来导致感情破裂,操办的婚礼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可是临近快到婚期的时候,男方把婚礼取消了,我多次与他商量如果合不来我们就去办理离婚证吧,男方不提此事
为偿还婚后跟朋友借的购房款,我向父母借钱并打了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为偿还婚后跟朋友借的购房款,我向父母借钱并打了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写给父母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贷给其父亲公司周转,这个债务发生的时候我并不知情,借款也没有用一分于我们的共同生活,其父亲至今无法偿还这笔债务,现债主起诉要求我们共同承担这笔债务,我该如何为自己取证
夫妻共同债务,男方跑了,女方成为被告,法院判决女方偿还,现女方有房产一处(资不抵债),这样这个债务女应负担多少呢?有50%的说法吗?请指教一下,作为子女如何处理最佳呢 现女方已经死亡
夫妻存续期,丈夫借钱经营妻子的公司,(妻子是公司法人,注册资金五百万)等债权人追债时,夫妻去法院协议离婚,且公司股权变更给丈夫的亲妹妹。法人也变更给其亲妹妹,请问,这个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妻子的回答更可笑,她什么都不知道。公司法人、五百万注册资金都不知道,变更法人代表不知道变更股权所有人也不知道,
王和李是夫妻 丽丽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没有结婚 2012年5月李和丽丽向我借款80万用于生意中转 公司的法人是丽丽 借款人是李和丽丽 事后拒不偿还 同年10月5日我查封了李名下的房产 10月9日查封了登记在王名下的房产 事后得知王和李在10月7日办理了离婚协议 协议房产归王 债务归李和丽丽 我在执行时把王追加为被执行
婚前两个人一起付首付买房,婚后丈夫借款装修房子,借据是丈夫的签名,之前夫妻间有口头协议,丈夫独自承担装修的资金,但是现在丈夫偿还能力有限,因为房贷是丈夫自己一个人还.请问这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妻子是不是有义务一起偿还借款?(如果是书面协议,是不是丈夫就必须自己偿还借款,书面协议合法吗?具有法律效应吗?)
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对共同财产与债务不能达成一致: 1、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男方管理,女方未办理离婚的情况下起诉男方归还共同财产,是否合理?离婚案件是否能同时进行? 2、婚后向男方父母借3.5万元现金购房,未写借条,现在女方不承认此笔借款,男方补写借条无女方签名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