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出来的的土地,是属于私人所有吗,是否具有30年使用权?但是开荒出来后并未当成常用土地耕种,而是只耕种一些竹子剑麻等植物,这样的情况可以算是私人用地吗,若是政府征用,可以被当成是私人用地而进行赔付吗?
我家有块山林,已经栽荔枝十几年了。前几年有人(甲)说我那90来平方地是他家的,要求返还甲,这块地和甲相近,有界定位也有十几年了,乡政府也来处理了好多次也没处理下来。现在甲家到法院告我家,我想问下这种事在你们行内的是怎样处理这种情况的,谢谢 。我应该怎样答辩?法院会根据什么进行裁判? 看了各位的回答,十分
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现在是否有效。 此条例现在是
别人的荒山自己开垦出来使用了二十多年,现在那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我们隔壁村的荒山,在二十多年前被我们开垦成为了花椒园,由于临近金沙江边,属于淹没区域,别村要求我们归还其土地,后来我们花了钱将土地买下来,但由于没有写协议,只有他们收钱的收据,现在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您好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单位的领导把一块使用权属于本单位的国有土地以285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
您好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单位的领导把一块使用权属于本单位的国有土地以285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了其他单位,那块土地的价值远超285万元,在单位只是通过一个简单的会议,有不到20个职工签字。我想问下,这样可以吗?合法吗?
以前开荒的地,自己耕种了十几年,现别人要转租用,与之签订的土地出租合同是否有效
以前开荒的地,自己耕种了十几年,现别人要转租用,与之签订的土地出租合同是否有效
开荒出来的的土地,是属于私人所以吗,是否具有30年使用权。若是开荒出来并未耕种,只是种上稀疏的剑麻与竹子,这种情况到政府征用土地时,是否算是私人土地,是否可以单独当私人土地来赔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