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外甥(我是男的,他也是个男孩子)肥肥的特别可爱6岁,我那是才17我有的时候特别喜欢摸摸他的屁屁,软绵绵的,像个肉嘟嘟的熊一样,他在我家玩电脑是我也喜欢抱抱他这些完全是一种亲情和对他的喜爱,他的妈妈也在旁边的,他有坐在我腿前晚电脑时,我的jj就会碰到他的屁屁,就感觉到他的屁股是软绵的,蛮舒服的就像是一个肉枕头,但绝对不会有什么淫秽的心,(和与异性接触的那种感觉完全不一样)而且是同性之间所以我们也不在意。我还喜欢摸摸他的大肚子和圆圆肉屁股,现在我看到有一个猥亵儿童的罪难道现在我触犯了吗,我当时做这些行为完全是对他的喜爱,绝对没有那些淫乱的想法的,只是当他是个肉肉的大熊猫特别好玩的
我爸爸去年去世了然后村于就把地给卖了然后就说是我爸爸卖但是我们都知道我爸爸没有卖我该怎么办
我一亲戚60岁,正上班被派所传唤,说他的手机聊天记录和小姐聊天记录认定他有嫖娼行为,6月28日被抓走,到现在都没给任何告知书也不让家属接见,去派所找过办案民警什么也不说。马律师像您咨询下,办案民警是否有违法行为,还有我这亲戚这种情况会被怎样处罚?补充一点,他应该是初犯,之前从来没被抓过。还有,民警找我另
我原来在DT(II)部门在J05栋工作,现在要调往A02栋AP3部门工作,但是本人不愿前往新工作地是否违法?(注:1.工作内容不变。2.公司理由:武汉厂大老板是一个) 公司如强行要求员工前往,不去的派发《员工告知书》一份,三日不到新工作地算自动离职,公司是否违法! 跪求解答!!!
这种情况下,如果楼上掉下的物品砸到了车辆,车主是有部分责任的吗?或者说是车主不承担责任但是需要另外对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的行为负责呢?谢谢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
上周去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那边要求交300元信息费。 是寻求兼职工作,故也并未签订任何合同。后来发现公司所介绍工作与之前说的并不相符,向其提出退还钱款。 但公司表明只能退还200, 100作为手续费,这点起初也未说明过。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请问这家
我在网上查询到某个人2011年在北京市的几个违章记录,但是只知道违章处罚决定书的代码和记录,不知道是否可以查询到车辆的信息和这个人在京的暂住地。我所查询的这个人和我有数万元的债务关系,为躲债从老家跑到北京开黑车。这个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我都掌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