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在乡镇开了个爱玛电动车专卖,是接手别人的店,后来我把一间租给别人使用,收了他一年的租金,今年六月我的房租到期。而他的要到明年三月。我姐姐想过去接我的店面接着干,但是他偷偷租下来了。与此同时我和总经销算账的时候总经销扣了我1800元的门头费,我欠他不足1800元,所以我想两方顶顶就算了,但是他说房东告诉他这个门头房东自己已经交过钱买下来了,所以他不干。事实上我的钱总经销已经给我扣了,你说我应该给他这部分钱吗?
开始作为投资给了那人20万,后来发现他只是在公司有股份,并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而且一直没有拿到合同决定退出。但他只还了我14万,另外6万没有给我明确答复,至今无法联系上!这笔钱还能要回吗?
去年我借给朋友3万块钱,到了今年他还没有还钱!我当时忘记叫他写借条~到现在去找他要,他说反正没借条我不怕你告.到时借他钱时有我多个朋友可以做为现场证人,我还有事后电话录音(在录音里提到钱的数量,他也说我会尽快还钱的语句)!我要是起诉能否胜诉那?
我喜欢上一个女的,交往了两年。在两年中她说生活有困难从我借了有六千块左右,交往中我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现在她已经有男朋友了,现在是答应给一千块,其他的部分说是不给了,我还怎么叫她还钱呢?
本人是经营木材批发的,几个月前汇款25万给别人,对方发货2次,实际货源价值20万不到,他说剩余的5万多会给我发货的,但现在已经很久了,也联系不上他。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谢谢各位大律师的回答!请问我需要持有哪些证据呢,我和对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