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郊县城镇户口的,05年32岁时非婚生育了一孩子,至今未上户,看到人口普查政策可直接凭出生证明文件到县户籍科申报户口,可是当我今天打电话咨询当地户籍科时,他们说要先找计生办,问计生办,回答是按04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倍收,就是最低要收5.5万.这合理吗?32岁都还不能生育孩子,这不是和宪法的公民生育权相悖的吗?急切希望成都的律师能帮我回复下这个问题.谢谢!
我今年三十三岁了.去年我和男友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了一个孩子.可是现在男友和我分手了.孩子我一个人抚养.孩子的户口能不能落在我的名下?手续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首次明确计划外生育者可落户,在这种情况下,以前的罚款等政策还适用么?也就是说,如果落户的话是不是也要缴纳罚款才可以?谢谢!
我是二婚,未生育,现妻子有一女儿,是早期未婚生的,后来同她男友分手了,带着未入户的孩子三年前同我登记结婚,孩子已八岁了都上不了户口,现刚怀孕四个月,可我现在连准生证都办不了,头胎不给办,二胎在户口上又无记录,我未生育,她又是头一次办结婚证,我都35岁了,她也30了,可以说是晚婚晚育了,就是眼前的户口头疼
我们在一起时家里不同意,也不给户口本所以有了孩子没能上户口,人口普查听人说上户口容易,所以就咨询一下!
无登记结婚记.已生育一男孩子的在人口普查的时候怎样办理户口手续?
我侄儿今年28岁.夫妻都是福建户口.未办记结婚证.已生一男孩子今年4岁.今年年底又有一胎出生,问在人口普查的时候怎样办理户口手续?听说福建对计划生育各方面的罚款非常重,问就上面的问题去办理手续时候各方面罚款是多少?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2007年见面后就在一起,后来有了孩子,因为我年纪不够不能办结婚证,但是有被当地政府罚款了。因为现在3岁了,一直是在我家里带大,现在2个人闹分手,女方把孩子带回她老家重庆不给带回来了,也不听她父亲的话,跟他妈妈住在一起,(她父母也是离婚的,她归她爸爸)她妈妈一直怂恿她不要再来,孩子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