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04年我娘是拆迁的当时的名字是我爸爸的,爸爸已过世,等到楼房盖好以后,办房产正的时候,我哥哥就劝说我娘经过我娘和我们字妹四人的同意,把房子该成了哥哥的名字,现在由于一些矛盾我娘想把房子要回来,这种情况我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谢谢
我47岁,现任丈夫60岁,2007年冬季我与现在的丈夫经婚介认识的,当时他的房子没有装修过,而且可以说很残破,我要求他把屋子重新装修,他一定拿出两万余元把屋子重新进行了粉刷,又买了沙发、电视、洗衣机,2008年我们同居了,后来他提出结婚,并自愿把房子过户给我,还说要赠予给我,2008年5月10日,我们正式登记结婚,并在下午把赠予房
具体情况是A本来是离异的,然后在2年前和B结婚了,A有一个女儿,B也有一个女儿,正在他们结婚时,A的房子正好拆迁,户口也就变成了四个人,然而A的房产证归属他的母亲,而两年后A发现和B不能一起生活想离婚,那么我想问的就是:1、这套房子拆迁了,这笔拆迁赔偿款属于谁,或者说这笔钱谁来支配的?2、若现在A与B要离婚,分
村书记挪用村里的公款以个人的名义购买土地,建造厂房,获利后将挪用的公款填平,然后说厂房是属于他自己的。 请问一下,挪用公款建造的厂房可否属于村集体所有,还是可以归个人所有?最好能给出相关的法律条款。
我审审去世了,叔叔又找了一个女伴,这个女人在我们这里没有房子,而且带着一个24岁的男孩,如果叔叔跟那个女人结婚后,她和她的儿子有房屋继承权吗?如果有的话,写份协议明确一下归属权的问题是否可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今后不管会不会旧村改造,房屋也不会落入那女人跟她儿子的手里?(我叔叔也有个儿子25岁,且已经结婚
婚后不到1个月男方家拆迁,据拆迁政策我个人有60平方米回迁房,加上男友的60平米,共120平方米可换购一套3居,另,男方家总共换购4套房。换购此套120平米需缴纳费用20万,已由男方家集中支付。请问,其中这套120平米三居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归其男方家(父、母)所有?
老大和老二56年和建3间房。建在老三分的园子上。当时老三同意过。71年房子由政府建了房契属老大和老二。但老三在90年私自找人改成他所有说地基是他的。发生纠分我们应怎么解决
04年底我们搬家,原先住的我爱人单位的是公有房,当时,爱人单位通知要搞房改的住户,需搞房改的可以搞房改.刚好我胞姐离异在父母家居住多年,我们就与姐姐商定,她出资搞房改就搬进去住,当时也没有考虑到今后房子的归属权,也没立任何协议.直到07年8月份,房子的阳台改装成小铺面,租给他人,月租金800元,我和姐平分.我们商定,不管房
我们夫妻决定协议离婚,经协商决定将双方当初合买的房子留给孩子。但现在检察院正在审理的案子中涉及这套房子,认为该房子有贪污受贿嫌疑(因为买时房价比市价便宜)。请问我们现在办离婚手续的话,如果想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是否可以立刻办过户手续和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