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为外籍人士,离婚时欠我债务,在离婚协议书上也做了说明。但到期,只偿还少部分。现在已经无法联系。我该如何追讨?还在诉讼时效内,上法院有用吗?
几年前某甲自某乙处借了一笔钱,某甲届期未还,某乙将某甲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并执行--某甲的单位每月从某甲的工资里扣除定额钱款给某乙。现某乙死亡,且无任何继承人。某甲的单位仍旧每月扣除定额钱款。但是所扣钱款不知去向,问,现在债务人某甲是否仍然需要偿还借款?如果不需要偿还,那么某甲该怎么办?是向法院申请终止
因生意纠纷,在经过几次上门追款都无果,后在一次追款中,经不起对方挑恤,用刀致对方脚受伤,住院一个多月.对方提出私了就欠款8万用还再补偿5万.医药费2万多我们已付.想请问象这种情况,如果拘留应该怎么叛? 还需要赔偿吗,如拘留的话.一般都会按最高刑期吗,先请律师追讨债款妥当吗? 对方就是有借机讹诈,我朋友还没去自首,觉得对
父母借给一个私营企业主8万块钱,有借条,说好在今年6月份归还,可是在上月,那私营企业主因为工厂债务问题被封了工厂,人也逃到外面去了,至今找不到人,现在欠我家的钱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才能追到,恳请各位律师指教,父母攒点钱不容易,现在二老整天就差以泪洗面,真诚的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们家,谢谢!
我有借条,因为我朋友不还钱,所以我想走法律的程序,让他还钱! 请问应该怎么操作?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多少费用?总的来说需要多少钱?
我不是不想还,只是暂时还不了,但是对方不肯让步也不肯调解,现在天天守在我家门口,我连门都不能出,要不就紧跟我后面,我和我的两个孩子实在受不了了,不一会儿就来敲门问我什么时候能还钱.然后还跟所有人说我骗钱不还,两个小孩子是小骗子等等.我真得受不了了.我想自杀. 我的两个孩子是德国籍,他们爸爸已经和我分居两年,现在在
债务人在借钱之前 已经把自己的资产转移过户给了自己的兄弟和前妻,我们还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他转移之前的资产吗?
我于今年四月份借了三万多给他,也写了借条,借条的期限是今年十月一号,但最近他老是关机,找不到他人,于是我去找到他家,那物业说他早就搬走了,我想问一下,这种躲避行为构不构成欺诈?我应该怎么样来维护我的利益?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的生意没有工商注册,业务往来的客户也没有,从2010年2月份开始,客户就从我爸爸那赊货,下一次进货时付上一次的款,但欠的货款越累积越多,现在有47000元,而债务人在5天前停机消失了,目前我爸爸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简单写了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当时货物过磅时的郭榜单。请问我们下一步将如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