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去年1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今年4月结婚5月领的结婚证并将女方户口迁至男方,因性格不合因为一点小事经常闹别扭,结婚以来有4次争论后第二天就回了娘家,最后一次因我实在太气就说了句:"我作为你的丈夫有必要跟你解释一些我认为你错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对你可以跟我发表你的理由,如果不接受你可以走".本来我认为是夫妻吵架一点小事,谁知道她不回来了,至今有一个星期左右没有回家,期间我上她家道歉一次,我父亲上门劝解叫她回家两次,到她上班的地方劝解两次,其家人和她均不接受她回我家,翻出过往细小问题一再的追究我对她不关心之类,老婆的大哥一度提出让我们离婚的话,我与父亲本着大事化小的心态一再的上门劝解,直到前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考虑清楚了要与我离婚,而我未答应,她怀有6个多月的身孕了,我怎么忍心...而且夫妻俩的问题真不是什么大事(她说她生日是农历6月25,我说你身份证上是86年6月13日,对农历应该是5月初7...)两人就因为这点事闹到这个地步,她说离婚是我逼她的...说我性格不好,到最后我没办法了,我跟她说你说什么我都承认了,夫妻俩一点小事不需要闹到这个地步,你回家吧,不对的地方我可以改的,后来电话也不怎么接,信息也不怎么回.
抱歉律师,说了这么多废话,
我想问下我现在可以答应她离婚吗?
离婚的话我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们刚结婚没什么金钱出入,礼金和嫁妆在谁手里归谁,
房子是我父亲建的,会有纠纷吗?
小孩她要生要引产都随她我不想管也不负责任可以吗?
她会不会要求我赔偿什么青春或精神损失费?
离婚协议应该由她写吧?她提出来离婚的(我电话一直的录音)明天我会补上我写的离婚协议书参考,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张XX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黄XX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2012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2013年5月30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J445281-2013-002531)。因双方草率结婚,未建立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性格差异较大,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 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无固定资产及其他补偿或赔偿责任纠纷。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用品归各自所有,女方已收礼金为女方所有,男方已收女方嫁妆为男方所有;
三、 女方已怀孕约六个月,离婚后女方自行决定将胎儿引产或生育,男方不负责女方与胎儿的引产或生育、抚养、教育等所有责任及义务;
四、 女方户口在离婚后一个月内自行迁出并搬离男方居所,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双方有任何身体伤害、疾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男女双方及其家人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过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五、 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后生效。
请问这份协议可以吗?签后她还会再找其他东西来常见的问题来为难我吗?例如小孩抚养或要分我父亲的房子或其他?
我朋友现有一对四岁多的双胞胎女儿,三处房产,一处再成都市区一处在双流,另一处为其它市镇政府占地补偿的按人头(夫妻和两个女儿每人一套,补了一部分差价)分配的住房2套和门面房两套,但是协议在她公公手里。现在想请教,如果离婚,孩子和财产将会如何分割?怎么办理?谢谢!
我03年结婚,婚后半年入监服刑,期间丈夫从未探视及提供生活费,10年9月出监,和丈夫共同生活,09年其母将名下独资企业法人变更为我的丈夫,11年3月其父将名下2套房产赠与我丈夫,现在丈夫提出与我离婚并拒绝分割任何财产,请问我真的只能净身出户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所有,现在孩子15个月,男孩,男方在乡镇政府上班,工资2000元,女方无固定工作,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在一家门诊打工,一个月工资1500元,请问,女方还用支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吗?如果女方需要支付,每月应该支付多少?
我和老公结婚产一子现两周半,从孩子出生后五个月和男方闹矛盾开始分居到现在,从孩子五个月男方至今没看望过孩子且从没给过一分钱抚养孩子,男方前妻还给产过一女,现由男方抚养,并且其女有二级智障残疾,现我想和男方离婚,我的孩子该判给谁?
请输入你的问题我和我丈夫结婚到现在十年,有三个孩子,有一个自建的做文胸的厂房,现在我们因为老公长年在外面赌博,现在更在外面有外遇,已经经无法挽回了,我现在要和他离婚,又怕会说他没有钱什么的,但厂里面有机器设备也有材料,还有未发出的货。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协议的话应该怎么办?但如果协议不成要上法庭的话,
初三孩子暑假(今天)在陕西西安周至县楼观镇黑河流域(一座桥下,有同伴一起游泳)游泳不幸溺亡。戏水区域周围没有警示标志,属于“黑河管理站”。能向黑河管理站或者路桥所属单位理赔吗,或者向谁理赔?
因分居多年,已没有书信来往,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已名副存亡。我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女方不同意,现法院判决我不能离婚。但我坚持要同女方离婚,我下一步该怎样去上诉?
2012年1月夫妻双方购置新房,男方借女方家长14万,没有借条,口头说是要还。房产证写夫妻两人名字,现男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偿还借款吗?如果有,偿还多少?需要怎样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