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均为广东户籍,汉族。男方初婚育有一男一女,离婚后2孩判给男方,男方经商。女方初婚育有一男孩,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请问他们再婚可以生孩子吗?请回复,谢谢!
再婚,女方愿嫁台湾,离异,生一女儿,抚养权归女方,但小孩户口仍然在台湾,现再婚,男方为大陆户口,生一男孩,抚养权归其前妻,这样的情况,可否再要小孩?
我离过1次婚有个儿子,后来我结婚又生个女儿,计划生育的人要我去结扎,当时我 不想去,他们说不去也可以交15000元保证金就不要去了,后来我讨价还价交了7000元摆平了(他们说这钱以后不生了也不会退了)。我和我 老婆的是农村户口。国家有这政策吗?请大家帮忙解决下,拜托了。
我离过1次婚有个儿子,后来我结婚又生个女儿,计划生育的来了20多个人要我去结扎,当时我 不想去,他们说不去也可以交15000元保证金就不要去了,后来我讨价还价交了7000元(他们说这钱以后不生了也不会退了)。我和我老婆的是农村户口。国家有这政策吗?请大家帮忙解决下,拜托了
有一朋友想咨询有关计生问题:属再婚家庭,他的妻子与前任丈夫生有一孩子离婚时已判给男方,他本人与前妻也生育有一孩子(现已成家),他们想再要一个孩子。请问他们这种情况能否再生?需要办那些生有手续?如果在没有得到有关计生部门明确答复就生育了小孩要受到什么处罚?希望给以答复。谢谢!
您好,我的户口及保险都是在青岛即墨交的,我现在在莱西工作,请问我如果在莱西生产的话,费用可以报销吗?我应该通过什么部门进行联系?谢谢
我是湖北黄冈的,夫妻双方都是下岗职工,现在都是在为个体私营户打工,2004年生育第一胎女孩,现在我计划生育第二胎,不知是否符合湖北计划生育政策,如何办理准生手续。如果未办理手续该如何处理。
我是2008年12月8日购买的生育保险,于2009年7月26日生小孩,当时单位保险管理人员告知我没有交满12个月,生的小孩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但是我是网上看是说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享受,要是一年半以后没有提车申请就作废,不知道我能不能享受生育险,要是能的话,现在过期限没有?我是重庆市的,因为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