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隔壁店铺违规搭建,堆放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责任怎么划分,补充:是公用的电路发生短路引起的火灾。
2013年7月24日晚上10点。我朋友他爸爸晚上由几个朋友约好一起去河边用电瓶打鱼。由于操作不慎,电瓶漏电导致一人死亡。但我朋友他爸爸并没有下水一起去打鱼,只是开车送他们到河边,并在河边观看。现在已经报警。并未达成书面协议。我想请问除了赔偿死亡家属钱以外是否会被判刑。
您好,我的朋友是 在工地上被吊车上的东西所砸伤,导致骨折,但无大碍,已治疗。现在 出现的问题是 责任人不管事(只有吊车司机一个人在管,厂里的大小 老板不管),目前 保险公司正在调查,但是目前无去处,吊车司机在 附近找了个宾馆,但不长久。个人 没有和他们达成一致。吊车司机和老板 弄不到一块。因此 请问一下 1、
说起来有点复杂,我原本在保险公司做内勤,保险公司拉来一批团体保险,每人存1000元他们单位把100多人的钱打到公司公共账户上了。我负责整理资料,填写投保单,收费的事情是客服的事,不归我管。但是其中有个人已经退休了,但是他们单位还把这个人的复印件送来,我不知道,这个人也做了1000元,后来我问对方公司会计,她说
去年年底,做生意的朋友陈某由于资金周转不开,需向银行贷款,她希望做房屋抵押贷款,将自己的家作为房产抵押物,求我帮忙替她老公签个子,房子是他和她老公的,她拿着她和她老公的身份正,反复求我,只不过让我过去代签一下,即便还不上还有她房子作抵押,意思忽悠我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便帮她去签了,她做生意跟我没有一
我的厂房租给一家包装厂3年了,第3年的某一天由于高温引起电线燃烧导致厂房失火,结果厂房一半被烧毁,包装厂里包装盒大多数报销,现在包装厂要求我修好房子还要赔偿报销的包装盒,我想咨询下这个火灾的责任如何分配,假如要赔偿的话如何赔偿
我承租了一居室: 我的问题: 1) 和房东有协议,房屋里的小物件维修自己承担。 2) 固定厨房水龙头的台子长期和水接触,导致木板软化,无法固定水龙头,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找了物业维修变换了水龙头的位置,使其固定在牢固的台子上,当时试了一下通水, 没问题。 3)3天后楼下业主找上门说漏水了,现场物业的人
您好咨询关于两车相撞,经交警鉴定责任对方70% ,我方30%
您好咨询关于两车相撞,经交警鉴定责任对方70% ,我方30%,现在对方拒付修车费用,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我们家借钱给别人十多万,借款人找了一个人做担保,借条上有借款日期但是没有还款日期,现在5年了还没有还我们钱,那这个担保人还有没有责任
有一打谷机器,出租给别人,别人在使用过程中被机器搅断手掌。我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那么以下事件能否认定为“租赁”?打谷机由我方送到固定地点,对方自行操作打谷,我方不参与,打谷完成后,我方停机,对方按照稻谷重量付费。没有成文的、明确的租赁合同,这样是否是租赁?同时,出事后,对方能否以:无“危险提醒标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