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应理解为“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表示自愿履行的,法院应当受理,并可以判决强制履行”。这里的“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应当包括以下情形:①表示自愿履行并且已经履行完毕;②表示自愿履行但尚未履行;③表示自愿履行后,又反悔。遇上述情形,均可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这是一般的理解,我想要更详细的讲解哪里有
这是一个真实的个案:叶某的丈夫何某于2002年初病故,1997年何某为罗某包工包料承建住宅全部工程,至2000年工程款陆续收清,其中的石材由何某向傅某订购。2002年底傅某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凭有罗某签名的石材计价单起诉罗某。开庭前,罗某多次要求叶某为丈夫承担该石材款,并在未按法定程序追加第三人的情况下就与叶某及傅某达
我之前看了一个新闻,就是一般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超过2年的吧,但是如果被告人没有提到时效的问题,那么法院不应该对被告提示超过诉讼时效了,这样有违背诚信中立的原则。所以那个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竟然打赢了。 在一般情况下,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法院有权利提出吗?还是等被告人提出呢?被告人没有提出的话,那么是否
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消权(银行扣利息)是否诉讼时效中止。
银行在2006年9月发放了一笔贷款,期限一年,2007年到期后逾期至今,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银行在2008年9月扣了一次利息,然后再2009年找到了借款人,借款人偿还了1万元,请问:这个案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规定的两年的期限,是否算是中止诉讼时效,以2010年7月算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签定了调解书,甲方须在两年内分三次赔偿乙方4.5万元,甲方不履行了协议,,请问诉讼时效 诉讼有效期截止到那天
我有一朋友于2008年5月给我打了一个欠我煤款的欠条,欠条上没写还款期限,根据最高院颁布的《民事诉讼时效若干规定》,我这是否属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听说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不一样,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他1976年脑外伤导致脑外伤精神病,认定工伤,国营企业1983年5月改制为独资企业,他1984年3月被更改为富余人员发60%工资,还有40%工资扣住不发,多次上访,1991年6月上级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否认工伤,最近他兄弟从企业单位取回监护权为他上诉法院是否还有效?
律师你好:我03年借出去的钱,有房屋抵押担保,并且经房产公司登记,08年债务人2月发了手机短信说暂时没钱还,08年3月开始拆迁,开发商叫我找到房屋主人拿房产证去他那领拆迁费,当时,抵押人也同意用拆迁费清偿债务,后来开发商没告诉抵押权人,也没告诉抵押人,{抵押人45岁}开发商直接把别处的一套房屋给抵押人的母亲,但
1994年1月甲乙共同抢劫致人轻伤,后潜逃。被害人于1994年1月报案,侦查机关立案。至1996年甲被抓并判刑。乙于2010年被抓获。请问对乙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法院将此处房产判给我妹妹所有,并判其给付其他继承人经济补偿,我妹妹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现在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她同意履行法院的判决。但是从判决书生效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我父亲的房产也已经增值了四倍,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只能要求其加倍支付利息,法院也支持我们的要求,不知道利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