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私房拆迁的一些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动迁户定房预付单》上面已经签字了,但是后来发现给我们的安置面积不是宅基证上面的面积(少了大概17平方米),而是当时拆迁办的人过来实地测量的面积,但是在《动拆迁补偿安置宣传资料》里面明确写了安置面积应该为宅基证上面的面积,请问还有机会要求修改
我是96年农村毕业的大学生。没包分配。在外打工。土地还在的。但户口不在农村。我已结婚有小孩。现在我们村拆迁。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有安置房吗?
各个农村的拆迁政策是否都不一样?我家乡下有两套房,一套是父母结婚的时候造的,另外一套是跟我小叔买的,土地使用证及手续都齐全。几年前,我父母结婚的那套房子已被拆迁,是以我的名义拆的,现在居住的这一套又面临的拆迁,可拆迁办的人说我家之前拆过一套房子了所以这套拆迁的话享受不到补偿待遇,拿不到区位价还忽悠我
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买房和卖方之间的协议难道没有任何效果吗?买房注定要吃亏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妈在十几年前购买了我阿姨的一套私房(即农村私房),由于是亲戚关键,再加上购买的金额在当时也是比较大,因此双方谈的非常融洽。但是当时公证处不给公证,所以我们就写了一个书面协议,在协议上写的非常清楚在房子归我们家所有,以后万一需要补办任何相关手续他们家都可以配合,若有拆迁发生,俺拆迁
本人因上大学,户口不在农村所在地了。父母因为无钱,所以出售了农村的一户住宅。但并未注销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我们一家搬进了爷爷留下的住屋内,老宅一半为我们家住,另外一半叔叔家住,但叔叔和婶娘集镇户口并且,一家户口都不在本地。现在奇怪的是,拆迁了,我们居然只认赔偿几万元,而叔叔婶娘居然算一户拿了一套房。
各位资深律师大家好,我家房屋11年下半年由一私人开发商拆掉重建,我家附近一同拆除的小产权房(就两层小楼)一共有10来户,还有两栋旧时的单位老单元楼。当时合同签订到12年8月份交房,我家两层小楼获赔三套单元房。由于12年南阳搞农运会,小开发都不准建,房子就建起了三层混凝土框架,然后就停工至农运会结束,可去年农
现居地块正处拆迁中,本人拥有旧式里弄公房与私房各一套,私房28平米内无户口,公房户口簿内为两间房共计32平米,分别由本人家庭3人与弟弟家庭3人居住,各居住一套,私房也协商各居一半,现对私房如何定义及对双方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征求。
我家住在农村,是别墅,家有6口人,其中2个孩子,一个6岁男孩,一个12岁女孩,计划生的2胎,我们这儿一家3口加上爸妈5口人,跟我家分房情况一样,一大房一小房,我问他们人家有2个小孩的为什么有2个大房,他说如果是生的2个儿子就有,我不明白呀,如今的社会还是男女不平等吗?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是拆迁安置户,我的房屋在09年被当地某开发商拆迁并在原地上赔偿了我一套85平米的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通知我说由于楼盘设计有变化,赔偿给我的房屋面积和户型都变了,房屋面积由当时合同上签订的85平米增加到了99平米,要我重新签合同,但我没有答应,后来开发商多次打电话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