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抗日战争牺牲,我在1963年参加边疆建设,姐姐出嫁在本村,一直继承父亲留下的宅基地和6间草屋,时过境迁,草屋因年久失修,草屋倒塌。现我年故已稀,,很想落叶归根。想在父亲留下的宅基地上建两间平房。来过个幸福晚年。(已有1951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1份)。 是否能申请在老宅基地上建房?
我们家一共是4个人(爸爸妈妈弟弟和我),家在农村但,现在一直住的是老房子.本来原计划是在老房子的地基上修新房这样可以节省一些费用另外觉的老地基的地方也还可以.但是找来相关人员审批时他们却说我们这里是规划范围内的不允许重建,要修也只能从找地基修,然后拆旧房。我今年24岁了也即将面临个人问题,最起码房子问题
1967年调离外地,2001年私下转让了1949年河北省政府发的土地证,及宅基地,原土地证现在我处,如何合法收回??
我们住了二十多年的老宅基地想要重新修盖一下,可县里说准备征用,有没有说确切的说明征用时间,我家现在已经把旧危房拆除正在修盖当中,县里来阻挠,不准我们盖,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县里要征用我们现在居住的宅基地是不是提前通知我们?我们在没有得到通知前是不是可以修改房屋?我们在修盖中途受到阻挠我们该增么办
我家在50年盖的老房子..是独家独院面积大概是19*46平方米..从后边到老房子有30米..从老房子到大路有16米一直没有建筑.前年在最前边盖的新房子...村里说着16米是集体的地方不属于我家的..法律规定房前屋后是杂样说的...我家盖的这个房子和法不?? 我门现在手里有1964年分家时候的吩咐...那上边有具体位置但没有数字..那个东
您好: 20多年以前,由于家里人多父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批了一块新的宅基地,这块新宅基地写成了我二哥的名字,但是,最早盖的五间房子是我父母出资大家一起盖的,而且我三哥结婚在那里也住了5年左右,后来分家时,母亲把那块新宅基地的院子分给了我二哥,今年年初拆迁时他先走了,现在又返回来要与其他两个儿子分老院子,
我们是绍兴某村的住房困难户,因为两个弟弟已经到婚配年龄,但是一直住在只有一间的老房里,村里说要建安置房是有得分,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消息,6-7年前申请过土地村里不批,父亲是盲人,行动不方便,母亲已不在,是否能申请土地建房呢?我们都是农业户口。
我是农村低保户家庭,没有住房,是否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补贴,怎样写,如果想买一个建好的民房又怎样申请。
我打算从事器乐、声乐、美术培训以及学生作业托管。到工商所申请执照时填写的是教育咨询服务。可是执照拿到后看到上面写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不太懂我拿着这个执照可以进行我前面说的那些培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