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去年7月我一个老乡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我借了两张信用卡使用,刚开始还款记录还可以,半年不到以后就经常拖拖拉拉的还,到最近就干脆不还了。由于当时太天真太信任这个人,就没有签定任何协议。但卡现在都还在他那里,期间的任何消费签名都不是我自己签名的。请问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我在中国银行开了一张信用卡,透支一万四千元,大概有一年左右一直没有还过钱,现在中国银行已向法院起诉我,我现在把钱还清,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那个朋友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对于今年年初两次找我拿身份证复印件,我也没犹豫就给了他,几次询问,他都说是去办银行卡,用来存钱。我却不知道他是找人去办信用卡。信用卡办下来之后我才知道,因为以往我从来都没办过信用卡,我也不懂里面的厉害关系。卡发下来的时候他去拿的,也是他一直在用。前两个月他有还钱,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