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朋友在困难的时候找我借了钱,写的欠条是在2010年5月1号前还清,如果到期不还,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还我一分,我找他多次,他态度很坏,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于2010年7月起诉他,但是他以公司没有在本地为由,拒绝出庭,而且还找了*市中院的人帮忙,反诉我们谷城没有管辖权,我想请问:我是本地人,借钱人也是本地人,我们有没有管辖权,如果他上面有领导人不负责任的维护他,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合同上写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但我们每天工作的时间都是10个小时,以前还更多,是12个小时,这给是不是应该算加班了啊,但是我们节假日上班也没有加班费,这该怎么办呢? 合同上是这样注明的“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
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2月向鸡西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孙福君还我欠款共计147000元,但是到现在还找不到人,请问赵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客户欠我司1500货款,说已经有人签字领款,可我司没领,怎么办
我司3月给客户送去一批货,未结款,同时我司已开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刚开始催款,客户说非的我们亲自去公司签字拿支票不可,因为距离比较远,我司说路过时再去取,到现在快2个月了,客户突然说已经有人将货款领走,可他说的那个领款人根本不在我司,我司没这个人, 现在怎么办。 欠款是少了点,1500多,但咽不下这口气。
因楼上漏水,进行调节未果,产生矛盾,涉及对方叫上黑道,在民警面前公然放话,我们要如何自卫?有相关法律途径可以帮助吗
2010年2月28日我购买了嘉兴乍浦东方巴黎城的房子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出卖人于2010年4月30日向买受人交房时:水电未通,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要求。买受人于2010年7月8日再次要求出卖人交房时:水电还未通,并无法提供具体交房时间。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会过有效期?
请问如果有人用不正当的 手段窃取他人个人隐私的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 还有在什么样子的 情况下,什
请问如果有人用不正当的 手段窃取他人个人隐私的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 还有在什么样子的 情况下,什么样子的人才能有 权利去这样做呢???
1、老公作为乙方做的工程,现有100多万刚打完官司,判我们赢,但已查现甲方名下没有财产可支付,我们应该如何追讨工程款? 2、下有分包商数名向我们追讨工程款,因甲方没有支付,我们的房产(婚后购买,房主为我夫妻两人)或父母的房产(有一套妻子也是房主,婚后购买)是否会被抵押支付?(与分包商合同为婚前签订,妻子
05年的时候在无锡一家单位工作,半年后辞职走了,当时单位没给我退工单之类的东西,现在要和一家单位签订合同,人家要退工单我没有,而且原来的公司也已经原单位已经被收购更名了,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