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万县梁平的,你好!我是重庆万县梁平的,我的父母早些年就农转非成为了外地城市户口,但在梁平还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现在梁平现搞国家收回土地政策,我母亲想把这个房产卖给国家,按道理说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我大伯的儿子,现在硬要说这个房子是他的,说我母亲的户口不是本地的,家不在这,这个房子是他的,还到处写信上告,打电话骚扰我的父母和乡镇干部,闹的我母亲现在没有办法卖这个房子,请问怎么
51年,土改后国家进行第一次房产确权,立户主王XX,共有人为王X及其母(无房产证,只有档案局存档的1951年土改后房产确权的房产证明存根),房屋由其寡母与王XX共住,58年其母再婚,生子、女各一,后王X工作离家,房屋由其同母异父兄弟居住,但该兄弟在其不知情的前提下,利用村里集中办理房产证时将户落在他的名下,取得了
父母再婚,子女购买房产赠予父母,如何操作才能让房产属于父母个人财产,而非再婚共同财产?
父母再婚,子女购买房产赠予父母,准备房本写父母的名字,如何操作才能让房产只属于父母个人财产,而非再婚共同财产? 需要什么手续以及什么样的文件才有法律效力? 谢谢
已经和兴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85折利率优惠,房产也抵押,现在银行要求基准利率才能放款。我们要如何才
我们2013年4月和东莞兴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当时约定85折利率优惠,且已经通过银行审批。在7月份办理好房产抵押后,银行迟迟不放款,现在通知我们要将贷款利率改为基准利率。我们该如何维护权益?
我们村通往我家地里的水渠,经过其他队里的地,队里曾向他支付一定赔偿费用,现在因其他村铺设水管经过我家地,而他家的树有死亡想要,他想让我家使用水管浇地而拆除经过他家地里的水渠,我家不同意,而队里和村里领导何其关系要好而置之不理这时应如何维权。
我和妻子于去年离婚,女儿今年9岁归前妻抚养。拥有共同住所一套,属学校分配给我的福利房无法上市买卖,离婚时判定我们共同居住。现在我再婚,想通过法律与前妻分房,请问法庭如果判她得房,她付我的房款大概是多少?如果她占房不给我钱的话我该怎么办? 法院在判定时是否会倾向女方权利呢?房子的价值是按现在的市价还是按
房子首付由对方父母支付,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我和老公的名字,现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房子首付由公婆支付,我和老公还贷款,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我和老公的名字,现因性格不和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房子首付刷的是公公的银行卡,也没有任何约定是赠与还是借给我们的约定!我可以分首付部分吗?按揭合同能去掉我的名字吗?
我原籍福建泉州石狮人,因父亲当兵工作分配福建三明,我与母亲于92年迁到三明。现因父亲去世,我又长期在石狮打工,想把户口迁回石狮不知可以吗?我老家还有两间旧房子但没有什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