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公交车在站台上完客起步行使中(还未出站),站台下突然一人不慎摔倒,小腿与公交车括擦(翻起一块皮,有踝骨有骨折),驾史员打120把伤者送进医院,好像费用要10万左右,有目击证明是人自己摔倒的,请问这样情况驾驶员有没有贡任,有应该负什么责任,要不要赔钱
我今天在乡镇银行骑摩托车有驾驶证行驶证,但年审过期,把一冲过来的2岁半的小孩挂伤在地,嘴皮瞌破,医院检查无大碍,小孩家人说小孩以后有身体后遗证,要我赔200元,我想问哈家长要求合理不?这次事故我和小孩家人谁承担更多责任,如果走司法程序会怎么样。
事故发生现场,经由交警勘查调节,乙方予以补偿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而后由于甲方受轻微伤再次要求乙方给与补偿,但协商未果只得交由交警判罚,此时交警下达了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书,乙方异议未予签字,请问乙方该怎么做。
一架电瓶车带有一人行驶为正确路线,速度也不快。而一架面包车逆向行驶,造成两车相撞,致使人员受伤严重。请问这样的话,责任怎样划分,然后是赔付问题。赔付主要分几方面。谢谢 现在其中一人还在医院住院。估计会花4万左右,另一人虽出院可还没有全好,请问这样的话,大概索赔多少比较合理。谢谢
在没有任何交通信号警示标志的乡镇十字路口出交通事故。责任怎划分
我驾驶一辆大货车由北往南主干道行驶,行至没有交通标志的十字路口右方有房子档视线,单是车子50码。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摩托车。撞到我的。右后车轮胎上,但是我超载了,对方没戴安全帽,责任该咋分 对方重伤,
我驾驶车辆,电话来电为接听电话,我把车停靠在路边后,在我接听电话时,后面一辆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撞上我的车屁股而受伤了,责任如何划分呢
你好。我是山东日照的,我于6.25日骑电动三轮车在潍坊路路段与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7.1去交通事故科处理,办案民警说双方都没有保险协商,协商无果就按同等责任划分。当时我是自西向东行驶至路北一单位大院门口左转,对方摩托车是自东往西直行车速很快,在电动车车头已经拐进辅路时摩托车撞过来的,等我醒来时发现车头是
请问法律专家,A车停靠路边,上车后还没来的急关车门就被从后边开来的B车撞上车门,并导致车门撞坏。请问责任是则么划分的?责任在谁?
我有驾证 无牌带爱人和孩子骑摩托车50麦 正常在中心向西行驶 右侧停一挂车挡视线 这是一电动车骑到路中心 离中心一米半远 突然停车 把它撞了,【他是从厂子出来下午4.50左右 大挂车停在长门口东侧】交警把我驾证拿走 摩托拉走 交警和电动车主叫我修车 交警说是挂车违规停放 请问我有多大责任?电动车是向南行驶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