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一月八号在上海邮寄到响水的包裹到现在也没收到, 在这 期间我去上海查过,由于响水 档案室员工的失误说我收到了, 上海拒绝帮我查。 这么久了,近两个月时间 后响水说帮我查无果,就说赔偿就可以了。那档案室的人是不是该负责呢
要求赔偿多少呢 他们就赔邮资和保价呀 太不负责了吧 那要怎么办呢
人事档案丢失责任问题 我现在是公务员,在以前A公司做过几年人事工作,人事档案接收和移交都属于我负责,我受人事经理安排。在这几年工作中,人事档案接收和移交都是通过快递的。由于管理不是很细致,接收函和接收、移交快递单也都没有保存。(以前人事档案一直都是这样程序处理的,我也是按例办事)。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问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为农民工,那么农民工的雇主,驾驶承载农民工的司机《闯了红灯》,车辆所有人都应付什么责任,那些人是主要责任,那些人负次要责任?谢谢
亲戚中有人骑摩托车把人撞死了,没有喝酒也没有逃逸,事主没有购买车辆保险,强制险也已经过期。这辆摩托车当初出于某些原因是首先在我们名下,其实是帮他买的,后来订立了明确的协议表示车已转给事主,但是未过户。现在被害者家属没有起诉要求和解,提出了40万的赔偿要求,事主无力偿还,被害者家属发现事主无力偿还就一直
将东西在商场丢失,商场说没有责任!而且我要求看监控的时候,店家有公司规定不能让顾客看,最终报警后,警察来了后,他们才说没有监控!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店家是否有责任,还有对顾客欺骗说是那是死角,监控看不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发票作为附件我给了公司其他部门,让其他部门又送到政府部门审件,最后大家都说没看见,施工单位拿着我给签收发票的条找我要。要求我赔偿发票税金几十万合理吗?
我的工人在其它场卸货因对方设施问题而脚踝受伤,应如何处理及赔偿?对方是不是有责任?
我的工人在其它场卸货因对方设施问题而脚踝受伤,应如何处理及赔偿?对方是不是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 四月份,某一次行车过程中,在一个十字路口,绿灯时,我车正常行驶,结果一辆三轮摩托车横穿马路,见此情况,我立即靠边避让,但是三轮车还是撞在了我后车门,交通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时,说责任完全在于三轮车。但是由于三轮车驾驶人有一定的残疾,而且年岁较大,所以交警部门的意思是说责任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