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1日,在全国刑事大抓期间,被公安局收容审查,经检察院起诉犯有流氓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刑15年,合并执行12年。1985年经申诉改判7年,减刑2年,1989年1月23日释放。30年过去了,心已久不能平静,为此,要问的是: 1、在收容期间,没有逮捕证是否就可以直接判刑吗?是否合法? 2、问别人要了2瓶酒喝是否就定为抢劫
事情发生于4月6号晚上我哥跟邻居女人有染 当晚在女人家里欲发生性关系 女的以1000的价格同意 两人在办事的时候不巧被当兵的儿子从市区搭车刚回家撞见了 那女人立刻变了非旦没阻拦殴打并伙同他儿子他老公把我哥绑起来打了3个小时 事后发现(脑袋被板凳砸了4道口子 全身软组织损伤 手筋被挑断)因为失血过多休克导致肾
在自己家里和朋友一起吸毒?为什么被抓后5个月零十天了还不判呢?检察院没接到,法院也没接到呢!像这种情况一般会在哪里押着?
一名村长与甲发生误会 甲怒火之下与其几位朋友去殴打这么村长 事发2年后警察将甲与其朋友抓捕 。请问甲与其朋友将会怎样判刑
被七八个人群殴一个人,自己拿了把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捅了三个人,其中一人法医鉴定为重伤,其他人没事。
我3个朋友在一家烤鱼档吃宵夜,买完单之后把烤鱼档的凳子桌子都砸了,但没伤人..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至少要判几个月起?还要等多久才判下来?亲属要什么时候才能去看他?请律师最少要多少钱?而我快生小孩了,没有多少钱可以请很贵的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