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我叫许桂兰,我的女儿周洁与1995月9年被造事司机李成山,驾车司机 马春生撞死。事故与我女儿无任何责任,当时判决赔偿1万八千元 我们不服到中级人民法院提前上诉 但是造事方打通各种关节维持原判,判决下达18年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 我也交了强制执行费, 到现在我们连一万八千元也得不到赔偿,在孩子出事到判决的三年中,为孩子的事我们四处奔波,其中经历了太多的艰难和让人愤恨的事,孩子的爸爸为女儿遭遇心中愤愤不平,伤心。怨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整日郁郁寡欢也与2006年10月去世了. 这一场车祸要了我们两条人命我一直在找法院要求执行判决。去年法院执行了一万三,我要求执行滞纳金可是法院让我自己去要,现在的法律是维护有钱人 ,维护不法分子的。我们老百姓只能含冤受屈,天理在哪里? 天理在哪里 ???? 天理在哪里?????!!!!!!!!!!!!!!!!!
16年前我家的宅地被人占去1米多宽,那时我才6岁,而我的爸爸妈妈就40多了,我妈妈的腿还有毛病,他们勾结我们村当时的书记,还有土管所的人,硬说我们占了他1米多宽,【他有钱,往上面一直送礼】还差点没有把我妈妈打死,事情已经过去16年了,而我也从一个小毛孩变成了一个成年人,就在我去年问以前关我们事情的那个人时【
天理何在,孩子被捉,老娘吃香喝辣,你们大家说现在有法吗?我今天借助网络的传播来说一下大家心中的法,对法的看法,自古以来,法在人们心目中很伟大神圣。古有衙门,今有法院,那都一向是老百姓说理说事的地方,你说没有法吧,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犯罪照样被捉,你说有法吧,他老娘在外用来历不正的钱吃香喝辣,衣食无忧
法院的执政效率是多少?到底中国的法律是否还具有强制性?而人的道德又何在?公平、天理又还有吗?
当时车上共三人:甲(司机)、乙(工人)、丙(受害者)。都是厂的工人。外出安装返回路上,不慎将车堕入沟里。其中甲乙两人安然无事,而丙因车上工具压得伤势严重。经桂林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吴显培医生诊断 1.胸口椎体爆裂性骨折并移位;2.脊髓损伤并截瘫;3胸挫伤;4.蛛网膜下腔出血。 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一级残废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的干部太无赖了!拆迁了我的私房,不但不给我补偿款和楼房,还强迫我和离婚10多年的前妻同居!有这么不讲理的吗?!天理何在!!!
90年代村民集资自费挖池养殖 如今村委想无条件收回鱼池,请问天理何在?
90年代初,90年代初国家鼓励村民围湖养殖业,也是为了改变村民收入,一些村民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大伙集资自费(当时的钱非常值钱)挖了一个鱼池搞养殖,而且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这么多年一直都很正常,但如今现上任的村委书记忽悠村民,骗村民们签一个什么狗屁合同,即然是要村民无条件交还鱼池,而且企图将现在鱼池上
二人非常熟悉 还是同一个厂 彼此一起出去吃饭 然后去公园玩 女的突然大叫强奸 结果周围的人把那男的抓到报警了 还打了那男的 那男的根本就没碰那女的一根汗毛 这样能犯什么罪 现在人被拘留了 该怎么吧 太冤枉了吧 二人很熟悉的 那女的这样做为什么啊 到底该怎么办 求求各位给个解释 代表他的家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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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嫉妒生恨联合杀死自己的亲小叔,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主犯是女的,女主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拘留当晚装疯,而男从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抓捕当晚承认只是在事发时拉住受害人,后用棍棒打了受害人几下,受害人的鉴定是钝器至颅脑失血过多而死,两人在被移交看守所之后,女主犯一人顶罪说是她一个人杀的,男从犯没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