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一年已经按合同已经履行5个月 现因房屋各种问题 空调(修好),水表(未修好) 房屋水管道噪音(未修好)等问题自搬入起至今未能完善修复。 现因房屋的各种问题,已经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向房东提出提前退租。
租金已经付到了8月31号 另外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在房东那里。
房屋租金为一万四一个月 押金为1万四 合计两万八。
合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房屋租赁合同(经济机构居间成交版)
2008年五月修订
咨询如何处理
违约规定里 第九条第三款里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不能正常使用已经成为事实 而且 拖延五个月了 且一再出现问题。 我提出提前退租 按照合同属于正当要求吗?
我于06年12月份和房东签了一份合同,要租他的门面房3年,共已付租金70000元,已用两年,现我不想继续经营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未用的这一年房租吗?我们的合同就这一项未有明确说明, 问题补充:我们的合同有这么一条:在出租期间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
房屋租期一年,现已居住半年,已经提前27天通知解约,房东不愿退押金怎么办?
我是今年今年5月7日在上海闸区租了一套两室户的其中的一间房子,当时另一间租的是另一个女孩,当初是她和房东签的合同,后面我住 进去后再加的我,合同期是一年,现在住 了半年了,我打算搬出去,房子租金是付三押一(押金是900元)由于前面一个女孩早在9月份就已经跟房东提出要搬走,当时我还是想住的,所以房东在得知我还
租期一年交了一年的租金现在只住了4个月可以提前退租要回租金么?
租期一年交了一年的租金现在只住了4个月可以提前退租要回租金么? 我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当初租房子时是通过中介完成的,房屋的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一年的当时我以为是必须押一付一年的,我是11年8月19租的房子,租赁期一年。因为他们让我交的一年的钱,每个月是1900元,所以押一付一年我一共付了13个月的房租,现在由于工作
房子租的是一年,提前半年退租,半年房租全交了,还有一个月才到半年,但是房东要求我这个月就搬
房子租的是一年,提前半年退租,半年房租全交了,还有一个月才到半年,但是房东要求我这个月就搬,并扬言不搬就就将我的东西扔出去,请问这是否合法? 前天是就应该交下半年的房租,但是由于打算退租就没有交,这是否算是我先毁约呢?
公司办公室租期已到,并继续交租,现在退租,房东却说要要求提前2个月通知。
公司办公室合同租期已于5月份到期,之后2个月一直继续交租,房东公司也没有发通知赶人,现在想退租,房东却说要从现在通知他起,要算提前2个月通知,不能立即退还之前2个月的押金。这样算合理吗? 我看了一些介绍,租赁合同到期后应该算不定期租赁,我应该可以随时通知搬走才对,现在我也不想让房东难做,准备给他一个月
租的中介的房子,押一付三,租期一年,剩最后一季度,要提前退租,中介让交200%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合同上已写明。不过租房之前经纪人承诺的一些条件都没有兑现,而且合同上写“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这样经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是没钱交了,我直接走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如果中介向法院起诉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关于退租我已提前一个月电话告知中介
我和一朋友合租一房,租期一年,押一付三,现在因工作原因我想退租,而朋友仍想继续租,怎么办?
房租已交了半年,我可不可以不要自己那部分押金,直接搬走?
我于3.8与房东签订3月租房合同,交了3月房租,1月半押金,到6月8日合同到期,由于特殊原因,只能再多住1个多月,当时给房东说住到7.20多号,房东同意了,并说押金自动转到下月房租,剩余的冲抵水电费。自6月8号后,未再签订租房协议,到7月23号搬走,给了房东7.8--7.30号半月房租及所有水电气费。但是房东说虽未注满应交整
房屋未按图施工,一楼住户无污水井,排污管道被堵死,造成的损失该怎么要求赔偿?
我是南京桥北大华香邑美颂的业主,我家装修好的房子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1.主卧室的下水管没有连接外面的污水井,排查发现开发商没有按图施工,少造了个污水井,家里的排水管直接埋在了泥土里,造成污水倒灌进主卧室。 2.客卫公共区域洗漱台下水不通,现房屋多处墙体渗水,造型墙木板水泡发黑,地板受潮。 3.客卫马桶下水
您好 我還有兩個月房屋才到期,跟中介說要退租他說不返還押金 租赁何同如下: 乙方在承租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退租,乙方需支付二個月租金違約金 請問這違約金真的太高了,按照目前國家法令是否可以要回部分押金呢?謝謝您的解答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