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小区最近换下水管道,因为我们家装修包的很严实无法改造,因而楼下邻居(也是本楼楼长)就找来了,说我们地漏漏水(天津公产二手房,我们入住四年了,没漏过),我去看过,有水泥抹灰的痕迹,但看不出漏水。但是还是联系房管站给修了修,过两天又说漏,又给修了修,这次修完我留个心眼:洗手盆的排水管排向水桶,洗澡用大盆接着很小心,肯定不会流入地漏。但是两天后又找来了,说又漏了。我很奇怪,这次我去看了确实有明显湿痕,但是水盆里放着一把墩布(怀疑用它弄湿的房顶)、水盆里散落着顶子上落下的灰和杂土(更怀疑是故意用力捣下来给我看的),这次他计划让我砸地换管子,如果是真的漏我没有怨言,现在这情况我很是怀疑他们解题发挥。我请问老师:1、我该如何维权、证明自己清白?2、他如果告我到法院他的诉讼成本多大?
1、两家关系不好,一月前吵过架。2、他们和对面楼都打过架,无法呆了搬来我们这边。3、有没有可以做鉴定的单位呢,这笔鉴定费谁出呢?
我家住在2楼,前一段时间由于改大暖,所有的住户家的暖气都重新进行了改装,试暖气的时候,估计是刚改的暖气没装好,楼上漏水了,我们家漏了很多,很多东西都泡坏了, 我们去找楼上的住户,他说不是他的责任,他不管,我们又去找负责改暖气的人,他们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楼上的人没通知他们去处理,我们找居委会的人,他们
我家住在2楼,前一段时间由于改大暖,所有的住户家的暖气都重新进行了改装,试暖气的时候,估计是刚改的暖气没装好,楼上漏水了,我们家漏了很多,很多东西都泡坏了, 我们去找楼上的住户,他说不是他的责任,他不管,我们又去找负责改暖气的人,他们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楼上的人没通知他们去处理,我们找居委会的人,他们
本公司水管漏水渗透到楼下,将楼下地板浸泡,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部分浸泡过的地板缝隙间有略微凸起,整体看并无异常,日常使用无任何问题。我公司同意赔偿,但受损失一方坚持要求按照地板照价的50%赔偿,我想请问是否合理?谢谢各位专家提宝贵意见
我的房子在装修的过程中,由于装修工人的失误,停水的时候漏关水龙头,导致来水的时候我家全部被淹,楼下新装好的房子也被淹,屋顶掉皮,木地板也有损坏 我的问题如下: 1.在此事件中,我是否需要承当责任?需要承担的话需要承担多少比例? 2.在此事件中,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在装修之前已经收取了装修管理费。
2011年4月装修的房子(高层)暂未居住,2011年12月30日物业通知说我家楼下厨房位置房顶漏水,我方赶到检查发现我家屋内无任何漏水迹象,联系物业,物业方称找不到问题,让我和楼下协商解决,楼下提要求恢复浸湿的吊顶,本着邻里和睦的目的我答应了。但我也提出如果再出现问题,我将对新装修的厨房部分砸开检查,如检查是我
楼下住户卧室墙面空调旁边有部分水印,对方声称是我的房屋漏水所致,于2011年年中要求我们找人维护。后我找装修工人将下水道彻底检修。2012年7月对方又说我房屋漏水损坏了他们的装修,要起诉我们进行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注:本人所居住的房屋是2008年购买的二手房,房龄至今8年左右了。在2008年买房至今,从未进行装修
1个月前我家的新房做了简单的装修,想在年后租出,但在领钥匙准备装修过程中物业没有装水表,说是得过段时间才能装水表,这个事情一直拖到了装修交工的时候,由于我家在外地,等到装修交工的那天,才催促物业装上了水表,房间才通了水。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物业就打电话过来说我家房间漏水,给楼下地上漏了一层水,楼下也是
我在今年春购置住房,是毛胚房,没有装修,屋内没有水门伐,屋外下面有总伐,平常是关着的,但是有天晚上不知道谁打开了下面的总伐,屋里没有人在,房屋漏水至楼下。楼下房子正好装修中,也还没住人,造成了损失,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请问这个责任谁负责?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