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戚被A包工队临时雇佣,现在被B包工队的工人在工作时不小心砸伤,A、B包工队的头都让找对方负责,请问我们应该找谁负责?他们的赔偿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我爸爸于2013.5.26在工地上用电锯时把右脚锯了,最后导致右脚无名指截掉,小指茎断了,通过手术接好了,但是两个月了小指仍旧麻木。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Ps:1.工地不准用小电据,但是我爸的脚是用小电锯所伤,但是公司应该也有管理上的决定吧!另外当时加班是因为框架错误,是我爸发现了然后去问带班,
我不小心在厂里被机器夹住了手指,导致2个手指被夹扁,后来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疗费什么都是厂里出的。我担心的是我还能得到赔偿金吗
我朋友前段时间驾摩托车上班,途中被客车撞伤,交警责任认定各占50%。请问肇事者赔偿完毕,我可以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赔偿吗?
30年前老工伤,现申请各项补助金是以30年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吗? 关于伤残津贴如果是按出事前12个月的工资,那30年前的工资非常少啊,这样的老工伤现在才来补偿很吃亏,请问是按现在的工资吗
我的一位朋友在帮人做事时受到伤害,他是被一个店面工程的负责人叫去的,老板并不知道我的朋友在帮他做事,现在他的手指两根受到严重伤害,在医院治疗,但是工程负责人和老板都不愿意出钱治疗,请问一下,这件事应该是谁的责任比较大,该找谁赔偿,烦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