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的一天,刘某(电工,28岁)、赵某(17岁)、贺某(18岁)三人在街上闲逛,当走到一烂楼时,突然看到屋顶上有几个变压器以及大量呈圈状的电缆。三人当即决定干一把。商议后分工如下:刘某年长且干过电工,负责切割电缆及变压器,赵某最小负责在楼外望风,贺某负责接应刘某。当刘某用刀切割电缆时,由于脚踩空,从梯子上摔了下来,表情极为痛苦。贺某、赵某想打120急救电话,但怕之后受到牵连,二人便撇下刘某各自跑了。一周后,刘某的尸体被收破烂的群众发现。
我友与一军人恋爱,同居住在男方家中..恋爱期间对方为她买了套房子,价值为28万左右,房产证为我友的名字.后来对方发现我友私生活不检点,恋爱期间还有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欲分手,我友便趁对方不在家叫朋友一起来帮她搬走她的私人物品...后男方发现损失现金一万八和一金戒指,称是放在我友搬走的衣服口袋中,我友也有可能完全不知
责任三方:甲;工厂,在工厂内电击致命,施工房顶距离高压电线不足10米。乙;施工队,共计四人,由一人雇佣的其他三人,由甲聘请负责安装。丙;身亡者,三人中的一人,家中只有一女,无兄弟,有一妹、父母健在。事情经过:甲扩建工厂,在二层面包彩钢,所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负责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丙为焊接工,其余三人
责任三方:甲;工厂,在工厂内电击致命,施工房顶距离高压电线不足10米。乙;施工队,共计四人,由一人雇佣的其他三人,没有说承包,由甲聘请负责安装。丙;身亡者,三人中的一人,家中只有一女,无兄弟,有一妹、父母健在。事情经过:甲扩建工厂,在二层面包彩钢,所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负责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丙为焊接
6月9号用手敲开别人宿舍借了一个打火机,事后别人怀疑我有他们房间钥匙发生口头交际。开始打我一次我没还手,最后又准备打我我还手被打到重伤。我报警及时在厂里的帮助下住进医院。在医院整段下是肝胆破裂。经治疗肝脏破裂14公分,胆嚷切除。医疗费都是厂里和对方出的。现在我出院了上报法院对方该如何付刑事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工地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该如何索赔,赔偿金如何分配最合理?
出事的是我的外甥,因为我前姐夫在06年一次交通意外中去世,我姐姐后来改嫁,孩子当时才13岁,不愿跟着我姐姐,后来跟着他的爷爷奶奶叔伯。就是学校放假了或是逢年过节的,才来我姐家小住。直到11年春季,他初三还没上完就不愿意读书。后来经他伯母介绍到其妹夫手下学开挖土机,直到2013年7月23号,在河南安阳工地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