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钱,当时没有写还款期,也没写利息(没打算要利息),现在已经8年了,钱还能要回来么?(中间一直没要过)
朋友07年5月向我借了2万元,当时写了个五年还款期的欠条,可今天我另一朋友说此借条还款有效期不能超过2年,要我找借钱的朋友在09年5月重新再写后续未还清款的欠条,否则07年5月写的从09年5月始会无效,请问从法律角度看是否如此?该怎么办?朋友到目前还有1万多未还.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某人追求我期间曾主动提供资金给我买电脑以及基金投资,此外,也借给过我一些钱。全部加起来有5万,但是都没有借条。后来他曾跟我讨还这些钱,并且同意我分期付给他。但现在他要求短时间内一次性付清,而我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所以提出两年内付清。可他坚决不同意。我想问,在这种没有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我是否
请问我老爸在1998年向一私人借了钱,当时约定的利息是3分,还打了借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时间.
请问:1.约定的3分的利息在当时算不算高利贷?受不受法律保护? 2.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还可以起诉我老爸吗? 3.当时我在读书,对此事并不知悉,债权人现在或是以后有权向我索要还款及利息吗?法院是否支持他?
一位朋友一年前向我借一万、当时说2个月内还清、日后讨要都以各种借口拖延、因目前自己急须用钱再次向他讨要、没想到跟我翻脸、我跟他说、我好意借给你、我们最好不要搞到法院去、他说法院见谁怕谁、请问贵师对这事怎样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