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户,有2套安置房,明年拿房,拆迁时,所有的手续全是以父亲的名字办的,父亲今年过世了,母亲找了个外地男人准备相处,父亲在世时留下了遗嘱(但未公证,只有家里亲戚在上面签字了,遗嘱是我代父亲写的,当时父亲已经不能动了,母亲并不知道有遗嘱这事),房子我和母亲一人一套
我的问题:1、母亲是否有权处理这两套房产的归属?
2、如果母亲不给我房子,我该怎么办?
3、母亲自己的那套房子是母亲和那个外地男人的共同财产吗;如果说她们两领证在前,拿房在后,房子是属于她们的婚后财产吗;另外,房产证上不写那男人的名字,那男人有权利从这套房子上得到利益吗?
5、我觉的那男人是骗子,但是母亲却非常相信他,我怕以后在房产上出问题,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那个男人和这套房子没有任何利益挂钩?
6、我是否可以同时继承这两套房产,我会给一套母亲和那男的住,让母亲作出放弃遗产继承(如果母亲也同意的话)
劳烦律师!谢谢
另:我是独生子女
父亲在世时,母亲就已经有外遇
我父母是再婚的,我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再婚后他们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我父亲去世了,留下的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是我爷他们单位原来分的房子动迁后给的。原来单位分的房子是婚前的,动迁后给的房子是在他们婚内了,名字后来更为我父亲了,现在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我的继承份额是多少呀?我后妈及妹妹可以继承多少?
老人有三儿一女,老人临终前立有遗嘱,把房子给孙子,(遗嘱不知真假,因为老人是突然去世,且事后孙子才拿出遗嘱),其他二儿和一女不同意此分配方案,请问该怎么办。
父母在世的时候,购买了一处房产,但为了贷款方便,房本写了我弟的名字,现在父母不在世了,请问那处写着我弟名字的房产能作为遗产由我和我弟共同继承吗?如果不能作为遗产,我该如何争取到我的那份权益?谢谢。
我丈夫于上月病故,女儿22岁,前几年在萧山购置了一套营业用房,现正出租,因当初做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一人名字,如果我要转让该如何办?我是嵊州的,需要公证的话,在嵊州这边办理公证是否有用.求解答
房子是自家的私房结婚前就有了 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 结婚19年现在拆迁分了3套房 要是一直不领房产证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分得房子吗? 烦请能给予解答
我现在刚刚结婚,有一个弟弟,父母,一家人合力修了一栋三层楼房,当然主要是父母的钱修起来的。但楼房的土地使用证是我弟弟的名字,房产证还未办理,我弟弟也是快要结婚了,我现在就是担心我弟弟结婚后,妯娌之间会为了房产的问题而闹矛盾,再加上土地使用证是弟弟的名字,到时侯怎么也辨不清。父母是说的我们兄弟每人一层
我父亲是在1956年左右被人领养,当时也没有办什么领养手续,后来找到生父生母,生父生母有4个儿子,现在生父已经去世,生母还在,生母家房子拆迁拿了两套房,4个儿子就打算卖掉一套房子,他们平分财产,想咨询下我父亲有没有继承他们财产的权利?
爷爷和奶奶15年前都已去世,留有一套面积132平房的平房,现房产证户主名并未及时变更仍然为爷爷名子。二老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爷爷和奶奶一直与两个儿子居住在一起,直到病死。当时二老去世并未留下遗嘱。现老房子面临拆迁,老房子一开始只有四十几个平房,后两儿子子女长大,不够住,两儿子自己拿钱拓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