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方(甲方),请问如何避免因承租方(乙方)逃跑,而变成我也有责任
就是说乙方欠工人工资,但甲方只是出租厂房的.....乙方的经营与甲方无关....但是我听说.......有些企业逃跑了...出租方还得垫付工人的工资........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应出何避免?乙方有营业执照,甲方是不是要拿到乙方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甲方如何规避风险,避免做好人变成了罪人,如果私下双方订立协议,由乙方负全责行不??
听说国家有购车补贴的惠农政策,乙方向甲方借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汽车下乡补贴。甲方在对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不知情的情况下,想到乙方本来也是农业户口,离家又远,遂答应了乙方的请求。但事后,在其他人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这会将风险转稼给甲方,想到车管所过户给乙方,但却被告知,根据汽车下下乡政策,享受汽车补贴的车主
出租车承租方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要义务要承担责任和一同赔偿吗
出租车在下客中,未提醒乘客左门开启导致与旁边的面包车撞到,事故被认定为出租车权责,赔偿面包车200元,处理事故时承租方一定要要求动用合同赔偿这个小事故,自己一份钱不赔,全用保险赔,由于出租车交强险和商业险3年还差一个月未有赔偿过,此保险动用了使得车主不仅要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还每年将多出来2千左右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就是在水电费一块,出租方在出租房子以后不交出水卡电卡,而是自己来交水电费,并把价格超出供电局很多,但是协议中师按照有关部门的现有价格收取,请问这是欺诈的行为吗,可以解除合同并讨要赔偿吗
租房时,把承租方与出租方的签名弄反了。房东成了承租方,我成了出租方。而且日期也写错了(租赁期限为一年,从2009年2/21到2009年2/20),当时觉得没什么要紧的。现在合同到期,房东拒不退还押金。这份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我能用这份合同起诉他吗?而且,当时房东没有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方要与承租方涨房租 承租方不同意 然后双方同意自愿终止合同 但甲方不肯退全额房屋押金,可以通过什
我(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一年的合同,租金是1460(原住户是1300)一个月,押金是2000。租金为三个月交一次,其中第一个月,出租方原来的住户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搬走,经协商甲乙双方都同意我(现在的承租方)搬进来后交清一季度房租后和出租方原来的住户(三小户)共同居住(我一直睡的大厅)。并同意思将出租方原来的住户
我是出租方 于2010年10月24日与承租方签订合同 租其为1年 将大学内部门面租给对方 并收取10个月的租金 因是校内所以没有营业执照 这些提前都已告知对方 但对方在2010年10月25日突然提出要终止合同 也就是第2天 并同意支付违约金 要求我退还租金 我有权不退租金并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吗
甲方停车后未做任何警示标志造成乙方撞车,请问甲方该承担责任吗
我想咨询一下,由于大货车停车未做任何警示标志和未打警示灯,造成我哥晚上骑摩托车撞车,请问大货车有责任吗? 大货车夜间(2011年2月晚上8时许)停在县主干道边,未做任何警示标志、未开任何警示灯,致使一骑摩托车车的人撞在货车尾部而受伤。请问,应如何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