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结婚,婚后跟老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做生意,我没有工作,在家里没事帮老爸在家里发发货(意思是学徒),用钱的时候向父母拿点钱,这样从法律上讲父母赚的钱我有没有份,如我跟老婆离婚,老婆有没有份(父母赚的钱有没有共同财产),
那怎样算才是共同财产?急
我老公因为夜不归家在外有小老婆我想离婚。但是我们结婚这一年来他都用我的钱,可是钱都是我结婚前积的是不是定为共同财产
我母亲和我继父均属丧偶再婚,91年结婚,婚后各自出生活费,生活物品共同出资购买。95年房改时买下我继父婚前承租的公房。购房时没用我母亲的工龄,因为用我继父一人的工龄乘以系数比用两个人的工龄更便宜。近两万的房钱是我继父交的,我母亲事前不知道,事后想出一半钱他也没要。后来房子拆迁,作价6万元,单位又补偿了一
单位要搬~要重新买房~现已交了部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没签合同~今年要结婚了~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请问~如果现在交了部分房款的这套房子~婚后是算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算婚后共同财产?还是只是婚前交的这部分钱算婚前个人财产? 2、还有就是~不打算让对方出钱~如果只打算自己和父母来交清剩下的房款~那么这套房子算个
结婚十年,女方上班所得,个人用,那她所得为什么不给家庭用,家庭用开销由我一个担,女方的家庭责任那去了,为什么我个人做生意周转资金也要和她平分 资金是用来做生意,是我的生存方法,也是我的工作来源呢
亲爱的律师,我想问一下婚前两人住在一起,并在一起工作,管理一个店赚了钱买了房子,车子,都只写了男方名字。现结婚一年后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问这样算不算事实婚姻下的共同财产?
我结婚两年后养了一辆车,一直由他家人给经营,赚钱给不了就顶了一套房,当时自己车赚的不够我又给出了六万五,把钱给了他家人也没写收据,六万五是我把婚前的房子卖了四万五自己又添了两万。房子户主是我丈夫的名字,已住了快八年了,我丈夫不承认房子是我们自己养车赚的,说是他父母给的,这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