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信用社出纳,在2001年因挪用公款做生意出走,涉及资金50万左右,在他走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的家属 贷款20多万,同事贷款30万左右 ,把账面亏空走平了。今年他在外地被逮回来。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我有一个朋友,在电业系统工作时,因为企业单位验资50万,,银行后来让我朋友在背书上补签个名字,一天后就归还,时隔近十年,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立案侦查,起诉,应如何定罪,会判多长时间
A挪用公司B资金75000元整,公司了解到情况后要求A还款,经协商A与B签订还款协议,并签字画押.但到还款日A无法进行偿还于是逃逸。并发信息至B老板,短信内容为暂时无法还款,希望能在一年之内还清。但B公司老板不接受并有报警意向。A家人希望了解如果B公司报警A将接受怎么样的责任。 我希望能够得到具体的处罚细则,谢谢。
在单位财务审计前,已将4年陆续挪用的公款 计130W 交回,会计也已入账,这算什么罪? 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想知道,最轻要判几年? 最重要判几年? 谢谢
单位有一个科员收了钱没有上交,自己拿走了,共150多万。现在全家都跑了,听说还欠别人300万左右的高利贷。如果单位报警,他的科长,他的分管经理,财务科员,财务科长,总经理都会受牵连吗?都会有什么责任,报了警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坐牢并失去工作?
我老公是一银行职工,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买彩票。现在我家有一栋自修住房,银行有权没收吗?我们一家三代人住在一块,也只有唯一的一栋房。老公买彩票的帐是查清楚了的。银行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卖房赔偿。我有义务陪吗?谢谢。
一个朋友个人有一张银行卡,这张卡也作为公司账户转现金用。因为公司开户银行每个月提现金额有限,所以超限时候用钱就从公司账户汇入此卡,再从此个人卡的开户行取钱。 一日朋友又从公司转入个人卡10万,并又汇出,作为个人用途,随后立即用现金补齐。这样算挪用公款吗 因为卡本来就是倒出现金用途,我只不过用现金和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