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房产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拆迁,本人一直未同意,后本人房子被强行拆除,本人房屋被法院裁定注销,法院裁定注销一事本人根本不知情,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住的小区,物业比较混乱,管理也跟不上,并多次多户业主被盗,因为物业平时根本没人巡查,被盗找物业告说监视器还没修好,还有好多的承诺都不能兑现,多次找物业交涉未果,所以崭未交纳物业费,在不知情情况下,不知物业何时起诉,更不知法院何时审理的,也从未见过法院的传票,在这种情况下,今天突然收到法院的讣
妻子在我不知情情的情况下借债,现在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我该怎么办
妻子于今年4月13日,突然告诉我因自己赌博欠下30万的债务,希望我卖掉房子帮其还债,我拒绝了,随后妻子离家出走,随后债主不断上门要债,都被我拒绝了。其中借款金额最大的一个债主通过法院起诉,本人昨日才发现门卫有个挂号信投递通知单,早上便赶去邮局认领,打开一看,是法院通过邮局挂号信寄出来的传票,让我5月22日出
法院在没下传票也没开庭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下达执行通知书,而且还抓人着合法吗?
法院在没下传票也没开庭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下达执行通知书,而且还抓人着合法吗?抓走交2000块钱就放人收费合理吗?抓人也不亮工作证也不说是干吗的这合法律程序吗?
中级法院违反最高法的规定,做出的房产续封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2004年9月9日法院根据保全申请做出查封800万房产的裁定,2006年9月5日该院做出续封裁定,2007年4月案子由该院进入执行程序,2007年9月12日法院执行局又做出继续查封的裁定。依照法发[2004]5号通知第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的续封应该得到省级法院批准,跨过这个程序行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我的户籍被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在十七年前无缘无故地把我合法的居民户籍以“遗失”为理由挂到“遗失人口”公布栏?随后在大概两年多又以“下落不明”为理由注销了我常住居民户籍?但被注销户籍之事由当初的遗失到最终下落不明来注销我户籍,这全过程我没有利害关系人报失踪?而遗失的两年时间这“遗失人口”之人却全在本市
二婚 丈夫死亡后其一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其继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把死者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婚 丈夫死亡后其一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其继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把死者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因为现在死亡证明和户口薄都在她手上 然而现在有一处房产办了房产证还没发下来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父亲有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一个儿子,可以在其他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吗?
我兄弟四人,另外三个兄弟结婚时父亲均为他们购置了房产。我婚后一直与父母同住,父母的这套房大家也都默认给我了,而且四个兄弟中主要是我在赡养父母。前几年父亲去世,写了遗嘱把房子给我。遗嘱没有公证,但有两个证明人签字。其它兄弟不知道父亲有遗嘱,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没有改成我的。现在担心他
本人多生一胎法院下达了裁定书,我目前没能力交社会抚养费137622我该怎么办?, 那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吧!法院会抓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