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四口)是农村户口,门前有一块是集体时是自留地,至今没有变更过。母亲过世之前,让我临时划一部分给哥哥作为菜园使用,我当时同意借给他。 父母在98年6月前相继去世,哥嫂现在要我家门前自留地与他平分,哥嫂是退休有编制老师,他们在1971年转为非农户口(定量/城市户口),一直与农村土地没有任何关系(一轮承包,二轮承包,包括以前没有分过一寸地),都有根据。他现在不肯归还的理由是他家门前的地就应该是他们家的。 我手上有土地使用证,集体时(一轮,二轮承包)的老干部证明。但是他们不承认。
我们在外打工,家里老人由于年事已高,不能种地.后经过和家人商量,就把土地交给了邻居代为帮种并管理好土地界线不流失.土地周围的树木无权随意砍伐.现在由于他们管理不善,并有随意砍伐的现象,我们现在要收回土地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安陆市南城办事处强征农民土地,根本就不按照《国家土地法》办事,从来都是规定个价格,就开始强行动工挖地,请问这种违法行为如何才能维权?
你好,我是山东省昌邑市围子街道古城村的一名村民,现在我们村的村民口粮田,被镇政府征去了,合同上说的是要建苗木交易市场建设。但是还有30户村民没有签合同,我们不签合同的村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我们是农民离不开种地,要求村里把村里的承包地收回平均分给没有签合同的村民,可是镇政府不同意,整天给我们做工作,并以
农村集体土地1993年被征收,时至2013年都没有开发,形成近300亩荒芜之地,而政府有关部门却在没有公示也没有征求原土地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取得了土地相关所有权证书,作为原土地所有权人,我们组民该怎样维权?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1993年被征收,时至2013年都没有开发,形成近300亩荒芜之地,而政府有关部门却在没有公示也没有征求原土地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取得了土地相关所有权证书,现在又要新开发,但补偿款却只是一些青苗费用补助,作为原土地所有权人,我们组民该怎样维权?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祖上留下的老宅,后来由于在其它地方新建房子用了老宅的木头就把老宅给拆了,现老宅地上只剩下老宅的地基。村干部的亲戚想要我们这块地盖房子,我们不卖,他就骚动村里面以前所谓一个生产大队的人说我们这块地是生产大队的要拿出来,(大队里就我们自己其它姓,以前就被他们欺负)。老宅从建成至今已50多年过去了,村里的人
政府征用土地,农民看不到公告,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级征用,没有文件,没有看到赔偿标准,土地已经推平,补偿还没有拿到就叫自己先拿钱买保险,买失业险,农民大多数都是贷款买的,青苗费说是存在集体利息归集体所有,那农民贷款利息随来买单。请求律师给指出农民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