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荒坡地,标价承包金后,大约一年的时间内无本村人认标承包,外村人来看了荒坡地的情况,已不还价认标承包。这种情况下,我这个外村人才去与村委会商议承包了,标价未变。我与村签订了租赁合同,镇政府作为见证人也签子盖了章。现在有人说,没有村民签名的同意承包附件,合法性有问题。请问是这样的吗?
律师,你好,我家是住在农村,我爸是残疾人,爸妈都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我们家后面有一块田,是家庭承包的,到2023年到期。在05年的时候,我读初中的时候,一天早上,村里叫了一些流氓把我家田上我太爷爷的房子强制拆掉了。之后他们就把后面很大一块田围了起来,刚开始时说建停车场,但是到今年一直没开工,到今年六月他们
我与本村村民因自留地产生纠纷,我觉得他多占了我的土地,我想让村干部帮忙量量两家的土地,再根据村里土地档案将其多占的地还给我,可我村干部不给处理,我该咋办
我在2000年承包本村集体土地,并签订50年承包合同,其间为了经营,自建600平方米厂房,和200平方米住房6间,现在面临拆迁,将如何补偿?
您好,我姥姥去世前有一处农村房产卖了我姨了,后又转卖给他人,前几年我爸妈又把老房买回来了,但房产证上一直没有更户,是我姥姥的名字。现在涉及动迁,舅舅和姨来争宅基地钱,说房产证上写的是姥姥的名字,宅基地钱应该儿女均分,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法院这样的判决结果缺乏法律依据,村民组织法第36条规定,一撤销村委会违法决定;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些令人尴尬,劳民伤财。比如说,村委会30天之内做出同样的决定怎么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通过依法维权达到挽回损失,纠正村委会的侵权行为的目的和效果。没造成损失的,撤销
我奶奶的承包地一直在由我爸爸为户主的家庭承包土地中,我家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权证。08年我爸去世,我奶奶要求分出属于她的土地份额,并她个人表示流转给我二堂哥耕种。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签流转土地承包的书面合同。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他们仅制作了土地分户协议,从我家分出她的份额,并实施了土地丈量。对此我家人毫不知情
你好,律师,我公公婆婆二人分别于1978年、1979年赴黑龙江省支边,由于身体不适应东北寒冷气候,于1987年返还家乡,户口因涉及到养老金的问题未迁回家乡。在熟人介绍下购买了一套私房,并都到村干部的认可,房款当时已付清,土地证当时已办,房产证因资金有限未及时办理,双方协商以后再办,并让我们放宽心对方把房产证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