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乡下那种两层楼的私房,从爷爷以上的祖辈传承下来的那种老房子,八年前因为要结婚,父母将老房子重新翻新修葺,我们没有房产证,只有以前那种比较早的土地证,土地证上面仅有爸爸和爷爷的名字。翻新修葺房屋的钱全部是我父母出的,装修半年以后我们结婚,婚后两个月丈夫户籍迁入我家,请问,离婚后他是否可以分割房产。
离婚后前夫帮人担保被起诉时离婚时给我的房产是否会被认为财产转移
前夫以前帮人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只有他签字了我不知情也没签字,离婚时他把房产给了我和女儿,离婚后他把房子卖了一部分钱给我了,结果离婚后两个月因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把他和前夫一起起诉了,请问我拿到的卖房钱会被认为财产转移要退出来还贷款吗?
目前夫妻共有2套房产,均为一次性付款,1套为婚前购买,户主都是我的名字。现在想离婚,协议商定2套房屋均为我所有。然后按二手房过户1套给女方,在银行办理按揭(婚前那套房屋个条件都满足办理二手房按揭)。女方拿到按揭款后一次性付给我,这样可行吗。
律师你们好:我和我前夫6月中旬办了离婚手续,但是他骗我是身体得重病才要和我离婚,然后演戏对我很好,手续办了,结果又让我怀孕了,直到今天我想找他说这事怎么解决的时候,居然听说他和别的人女结婚了,而且那个女人还怀孕了4个月。这样情况,我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告他重婚罪??谢谢!!
因男方吸毒多年,双方原已经分居三年多,现男方判刑三年半。女方下岗无业,已经在男方未拘留前起诉离婚,要求:1抚养孩子(女孩14岁);2男方给付抚养费;3分割共同财产楼房一套。可现在法官说:“男方是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所以女方不能分割楼房,男方也不支付抚养费,只有孩子让女方抚养。”请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女方该
由于夫妻生活不和谐,男方有了网上找异性聊天的坏习惯(并没有特定的事实存在的第三者),为此女方有一天忍耐不住爆发矛盾,并一口咬定男方想要殴打她(实际上从未打过),而后离家出走,一个月以后才知道去了亲戚家,而后女方吧男方“外遇”的事情在亲友间广而告知,部分亲属甚至发来恐吓短信威胁男方的人生安全 并且扰乱
想用亲戚的名字买房,我们还贷,能否到公证处公证房产属于我们。到时候是否还需要办理过户
我和前妻2013年6月份离婚,法院开的是民事调解书。共同财产有两套房子,都是小产权,一辆车,孩子由女方抚养,法院把位置好价值高的房子给她,另一处房子和车给我,然后女方补偿给我13万5千元。现在女方拒不执行,房子和车子都在女方名下,她不肯配合过户,补偿款也不肯给。请问各位,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要
母亲与人合伙做生意,把写了我和母亲共同名字的房产背着我抵押掉了,我现在不同意做这个生意,想把房产取回来,应该怎么操作呢?是否可以追究怂恿母亲做生意的那个合伙人的法律责任?能否向他追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