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土地买卖补偿的问题。 由于相关建设,政府征用土地,答应每0.8亩土地给一个低保,我家被征用了三四亩土地,按道理应该有4个低保,但相关工作人员以我家现在只有一个农村户口为由,只答应给一个低保。请问我家应该能分到几个低保?谢谢!
关于独生子女在买卖土地中能享受两人份额补偿吗?这跟子女是否结婚有关系吗?
关于独生子女在买卖土地中能享受两人份额补偿吗?这跟子女是否结婚有关系吗?
A将一片土地卖给B ,但是没有签合同,之后政府征地,其中一块地被征用,A就说那块地是A的,当时卖给B的那一片土地中不包括这一块。在发征地赔偿款前A写了封信给当地政府,使赔偿款没有发下来,请问B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在开发中被政府征收,钱款在如何分配中出现纠纷。有的提议按照1982年分到土地的人口进行分配,而今死去的老人也可以分到钱,而大多数的1982年后结婚嫁入我村的妇女及孩子均有我村户籍,却分不到钱,这样的分配方法是否在法律上有提及呢?请给予合适的建议和意见!
1998年我们家在村里面靠马路边买了一块地,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协议书上有双方签的字和手印(卖方是夫妻两人签字和手印,买方我爸签的)那时候没有经过第三方。由于靠近马路,原来的土地周围都种有一种树,至少也有20到30年了,到今年2013年国家把我们村的泥巴路修成水泥路,村里可以只出劳动力就可以把水泥路修到自己家
你好!我是陕西西安的一位农民。为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只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村里卖出土地,说我孩子年龄过了18周岁,因此不享受陕西省关于独生子女按两个人份额分配的政策,理由是村里的自制法只规定了18岁以下。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到底应不应该,能不能获得独生子女的双额分配。应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