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纳,我单位的财务室被盗损失现金8万多,其中备用金不到3万,维修费3万,还有一些其他费用,已经报案。正常情况下我们的维修费是每天都存银行,由于我休班是会计代收的没有存银行;一些其他费用都是一直放在保险柜,金额多了就存到财务主管一个个人折,金额不大就存在保险柜;备用金也都是一直存放于保险柜。这三种情况除维修财务主管不知道其他情况财务主管都清楚,同时财务办公室们都安全上锁,值班室没有正规值班人员,单位也没有一项正规管理措施。现在公司在公安机关未破案的情况下给我10000元罚款,从我每个月工资扣1000元直到扣完为止。各领导给我的处罚理由是1.我是出纳财务存放金额超出国家财务制度规定2.维修没有跟会计交接3.一些其他费用存财务主管个人折不及时。 请问工资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出纳能否向劳动仲裁提出诉讼要求发放每个月应付工资?
公司财务的保险柜被撬丢失现金2000元,财务主管及公司领导多次强调保险柜里少存现金,出纳不听,出纳应负怎样的责任?估计是盗窃者知道出纳的身份,并只盗取现金,其他相关的现金支票及电脑等贵重物品一概未动,只盗窃了出纳的财产及公司保险柜里的现金,未翻动财务主管的任何资料,这中间存在怎样一种情况?
蒋老师:你好! 昨天我介绍了我是一公司出纳,由于我在公司保险柜里放了3万多元现金被盗,公司财务室没防盗网、没监控、保险柜又没上墙固定。公司要我赔偿失款的50%,我该怎么办来维护自已的利益。谢谢! 由于公司经营模式,随时有付款的可能,所以在保险柜放了那么多钱。
因小区物业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家里被盗,要求物业索赔一切损失。因我家所住门栋的门禁系统及摄像头均是坏的(曾多次要求物业维修,但物业迟迟没有落实),2011年11月10日下午2点到3点,小偷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将家里的首饰、现金偷走,价值27000元(3点回家发现家里被盗),经刑警现场勘察:2名小偷是从家里正门(防盗门,
公司发工资当日,几万元工资在办公室被盗,平时钱是放在保险柜的,当时整理好每位员工工资装好信封,就放在办公桌抽屉了,上了锁去吃午饭,一小时后回来发现被盗,请问保管人是否有责任?
贼入室盗窃,盗窃后基本恢复原样,开始没发现,晚上才发现现金丢失,新款手机丢失5部,价值3万左右,立即报警。我弟弟做手机店里的兼职督导,帮朋友忙,未和朋友签订保管协议,手机是店里新款手机样机,每周六、日早上发给促销员,晚上收回,平时放家中保管。平时都很注意收,发,路上的安全,可以没想到家中被盗。但是他的
公司安排我在外国常驻,从公司借的钱,昨天在租的房子里面,公司的财务被盗。已经报警,并且警察已经锁定嫌疑人。我应该赔偿被盗走的钱财么?
公司安排我在外国常驻,从公司借的钱,昨天在租的房子里面,公司的财务被盗。已经报警,并且警察已经锁定嫌疑人。我应该赔偿被盗走的钱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