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因王某家耕地过少,村委会将一处一亩七分地的闲置土地交由王某耕种。耕种大约十年后,村民李某提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离王某家近,而王某的那一亩七分地离李某家近,不如双方互换耕种,由于两家关系不错,而且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就同意了李某的提议。所以,双方互换土地至今。但在此期间,2005年,国家某公路建设,打地基用土,征用了那一亩七分地,按每亩3600元给予李某补偿。土被卖后不能再耕种,李某就继续卖土给附近的砖窑厂,共得收入3000多元。其后,与之相邻的土地也相继卖土,造成了一个几十亩大的坑塘。最后村里决定将这个坑塘交由李某和谈某经营。两年后,一开发商准备在这个坑塘处搞一个垂钓旅游,村里决定收回坑塘转包给开发商,并给予李某和谈某各一万多元的损失费。两年后,也就是今天,李某找到王某说:你种我的一亩三分地我要收回,因为土地承包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你要不还 我就起诉你。王某该如何应对?当年的那份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急用
您好: 情况描述:大概是20年以前的事了,原先是两家的两块地挨在一起的,中间有条埂,因对方的哥哥家要建房,而此时对方家的土地不够建房,对方要求我们跟他调换下土地,给他哥哥家建房。当时我们也因为都是门旁邻居,碍于情面,同意了跟他家交换的请求,但因为当时我父母亲的法律保护意识薄弱,没有签定什么协议之类
十年前,我的儿子大学毕业,村里就将他的承包地收回了,按照土地承包法30年不变的规定,现在我还能要回被收回的土地吗? 我村自土地承包以来,一直执行村委村民大会通过承包方案,即增加人口的,按户口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号承包土地,因孩子结婚,儿媳的户口落在我村,2007年按顺序应我承包土地,村委会在量地时没有通知我,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说明:1999年,当时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
村委会与原承包他人的预留地重新承包本人县原承包人向本人要地原因时退还的租金被村里修路占用本人租金为30万元年限40年村里已给他出14万的欠据并达成协议现村里改选他看村里没钱便向我要地我能赢吗
我想向您咨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问题,我父亲的一个朋友,原敦化市沙河沿镇靠山村的村民。88年搬家时。将自己5.26公顷土地,以及自己开的小片荒,共计6.2共顷。承包给本村买自己房子的村民,后村委会未经本人同意。将土地收回。,并在一轮承包时,分给了其它村民,本人95年回村要土地,后几经周折,村委会只给了1.4口粮
我和我生产队原队长的承包地相连,多年来他经常移动界石致使我的承包地面积明显不符但又没有原始尺码单,对方不承认占了我的地,反而还说我占了他的地,经常为种地和我发生冲突,为此我多次找村上和镇上都无法解决,同时也给我在经济上造成了损失在人身上造成威胁,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找回我丢失的承包地。
十年前,我的小儿子大学毕业,村里就将他的承包地收回了,按照土地承包法30年不变的规定,村里应当归还我的承包地。另外,我村自土地承包以来,一直执行村委村民大会通过承包方案,即增加人口的,按户口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号承包土地,因孩子结婚,儿媳的户口落在我村,2007年按顺序应我承包土地,村委会在量地时没有通知我,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滨州的,我家曾在1997年承包了邻村的12亩荒地,承包期为30年,订立了合同,盖的是邻村的公章,但在2004年被邻村强行要回,没给任何补偿。我想了解一下我们现在还能提起诉讼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