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的别墅,围绕别墅有200多平的花园绿地(自用)。 想在上面建立一个占地10平不到,高4-5米左右的八角亭(全木质结构,底部有木台,四面全透光,顶部有8角亭盖,只用细木栅栏半围在亭子一圈,里面可以放桌椅,供休憩并欣赏小区人工河景用)。 -是不是可以通过和物业协商,给一些绿化维护费、垃圾清运费,来允许施工队进场搭建? -还是一定是违章搭建?因为小区其他租客也有类似的建筑在自家的花园内设置,感觉对它违章与否?或者违章程度的大小? 的界定模糊。 谢谢。
律师,你好! 我家刚买一套二手房,四楼(顶楼)有个15平方的露天阳台,由于房子本身面积比较小,所以想在阳台上搭个大约4平方米的厨房间,这个可以搭建吗?算不算违章建筑?
我们家的房子是拆迁后自己造的,两户人家的房子中间有个1米不到的间隔,我们家隔壁想做个铁的外楼梯,从这个间隔中做到3楼,然后3楼出租,我不愿意他们做这个铁的楼梯,第一,不安全,小偷容易上我家阳台,第二,如果租给上夜班的人,晚上走来走去,太吵了。如果他们家坚决要做的话,我们家能找什么部门投诉啊,他们算不算
我家在二楼,有卧室和客厅窗外都有个露台,为防雨、楼上空调水、楼上扔的杂物,装了个雨棚,略出了露台。现在街道办说是违章建筑,并说已掌握了我女儿的工作单位,要求拆除,如果不折,就会由城管强拆。请问,二楼露台装的雨棚算不算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如果强拆,楼上扔杂物的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能不能要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租借的门面是小区门口的门面。门面离地2米高,门面宽4米。因此门面外有个比较宽的台阶,房客在台阶上围了1平方左右的地方作为炉灶,我是二房东,房东是西部集团,前几天他们带人来说要将此炉灶拆除,说是不能跨门营业,但是我们的台阶只有顾客才会走过,并没有放在人行道上,也没有影响路人行走,门面也
我们小区都为高层建筑,在二层有个露天阳,大概十多平米(一楼为商铺),阳台是通过自己的家才能进出,阳台不属于公共所用。请问这样可以搭建玻璃房吗? 属于违章吗?另:物业有出通知让其按规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