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游戏虚拟财产被运营商没收,(并未违反该款游戏的玩家守则及服务条款),并冻结我该款游戏里类似于银行账户里的人民币款项),现在我想起诉该游戏公司,但是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还只是草案,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想知道如果起诉的话,我国现有的法律里有哪些可以对虚拟财产能起到法律保护的,并且我已经形成人民币的金钱被冻结,该游戏公司是否有此权利!是否属于违法,我应在什么法律条文里寻找答案。
该款游戏有自己的网络交易平台,虚拟金币可以通过自有买卖给其他玩家,其他玩家则需要用网银,支付宝等支付人民币来购买虚拟金币,该交易平台收取一定手续费,并将获取的人民币转到我的账户下,在此环节,该公司是否有冻结我获得的人民币的权利。在莫须有的罪名下,将我的游戏账号进行惩罚,并没收游戏币。我已仔细翻阅玩家守则及服务条款,他们处罚我时依靠的条款及守则并不存在。我该如何起诉。
事情是这样的.我玩着广州网易公司运营的一款叫大话西游2的网络游戏.前天晚上我游戏上摆摊卖虚拟物品,东西卖出去了,我一共得利2.6亿大话币.而网易规定说,大话西游2玩家携带的金钱不能超过1.6亿大话币,如果掉线.超出的部分将被没收.当东西卖出去之后10分钟,由于服务器人多卡机导致我号掉线.因为晚上8点-12点是服务器高峰阶段.
买方说利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给我,与我交易一笔游戏币和游戏装备,有买方给我汇款成功的截图也有银行说对方给我汇款的信息,但是资金却没有到账。请问我这样的交易可否受到法律保护?
我于今年9月16日时通过淘宝向别的玩家购买腾讯营运的地下城与勇士账号,购买时所花650元人民币,后来又陆陆续续投资3000多元,后于12月20日被该玩家恶意找回,我现在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当时交易的时候有该玩家身份证照片,并视频过,有截取的真人头像照片,并且交易时的聊天记录,该玩家的QQ号码,淘宝账号都有保存。
我于今年9月16日时通过淘宝向别的玩家购买腾讯营运的地下城与勇士账号,购买时所花650元人民币,后来又陆陆续续投资3000多元,后于12月20日被该玩家恶意找回,我现在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当时交易的时候有该玩家身份证照片,并视频过,有截取的真人头像照片,并且交易时的聊天记录,该玩家的QQ号码,淘宝账号都有保存。
,我是一名大话西游2的玩家,2013年3月12日下午17点左右,我的多个游戏角色被系统冻结,我在该网游交易平台成功售出的游戏币价值RMB600元也被没收,损失在3000元以上,我并没有用过任何外挂以及辅助性软件,却被系统强制没收了,我在2013年2月22日下午18点左右曾得罪过游戏管理员(GM)果果,我怀疑是被恶意报复导致的,请
对于非法运营的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求专业人士解答)
查了相关资料,虚拟财产合法性是指这一特征主要是指虚拟财产获得方式的合法性,而非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财产,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上财产的范畴。通过非法方式的财产有通过使用外挂获得的虚拟财产、通过玩私服而得到的虚拟财产、通过玩非法游戏积累的虚拟财产以及通过非法途径入侵游戏程序修改虚拟物
在玩一款手游,已充值上万。昨晚9点出现一个事件,原本需要5块钱购买的道具变成2块钱;原本需要30块钱包月的月卡变成了1块钱。事件出了以后,不少玩家去购买2块钱的道具和叠加购买月卡。之后官方发现“问题”之后,首先在游戏内发布公告:此事件的原因是由于开发商失误造成,所以不会对已购买过道具和月卡的玩家做任何处理
在玩一款手游,已充值上万。昨晚9点出现一个事件,原本需要5块钱购买的道具变成2块钱;原本需要30块钱包月的月卡变成了1块钱。事件出了以后,不少玩家去购买2块钱的道具和叠加购买月卡。之后官方发现“问题”之后,首先在游戏内发布公告:此事件的原因是由于开发商失误造成,所以不会对已购买过道具和月卡的玩家做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