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左右我经中间人介绍以别人的名字买了的房产,当时并不知道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情况,只说两年后能过户,我们交了全部买房资金,而且通过中间人给了房屋名字的人一万元好处费,对方同意我们以他的名字买房,但没有相关书面协议,我们手头有相关交款收据。其后我们一直居住,和对方没有联系,他们也没表示异议。现在终于能过户了,但对方不配合,又向我们要钱。请教律师,我们做为实际购买人,能否主张自己的权利,如何过户?
3年前,和别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因5年内经济使用房不能过户(2004年12月的房子),双方约定2010年1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买卖双方各需承担什么责任?
本人父母离异 和父亲两个人生活 父亲3年前去世了 我一个人生活 房产证到现在为止也是父亲的名字 现在我家里二十几平方的房子拆迁 可是要年满35周岁才能审得经济适用房 我未满35周岁 所以拆迁也审不到 货币的话只有三十几万 买不起商品房 总不见得拆我房子让我睡马路上吧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以爷爷奶奶的名义买了套经济适用房.爷爷奶奶现以90高龄,说些不好听也比较现实的(他们哪天突然不在了),我要怎么把房子转成我的名下或是我爸的名下呢?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现在欲出售,请问律师,能有什么办法马上办理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抵押吗? 或通过还债的形式过户? 本人要出国了,想尽快解决这个事情,有办法的律师请尽快和我联系,万分感谢
我家在鸡西市鸡东县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摇号摇到3层,由于家里比较困难考虑到层间差价,想换个6层,于是贴了张换房告示。有一人来打电话询问,询问时提及了层间交换给些补偿费。 之后马上就有个电话打进来说我们卖房,把我们的房号收回。去交钱时对方把交款证明扣了,到建设局去询问,说要找局长,找到局长对方咬定我
我们去年中旬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是本市的经济适用房.我们之间签定了购房协议,并按有手印,可是购房协议我们拿的是复印件,中间有第三人作证,还有每次交房款的时候,卖方亲笔写下的房款收到条.及卖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房子交工该领钥匙的时候,卖方把钥匙领走,后悔不想卖给我们房子了.房子是我们准备结婚用
律师您好: 我们今年购买的经济实用房,明年才可以交房,听说是有问题的,具体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就是知道已经被国家停了,我该怎么办?还有我的房贷需要继续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