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用自己的暖水瓶打水回宿舍,暖壶爆炸烫伤左脚,不是很严重,只去药店买了烫伤膏,未到医院开假条,9天未上班。请问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休息这几天工资怎么算?谢谢!
我是一家厂的保安,老婆也在一个厂做事,申请了夫妻房,由于公司的厂房和宿舍不是在一起,宿舍是厂里面在外面租的,8月1日我上中班时间是:16.00--24.00,事故发生在12.30道理是不在上下班时间,但是由于公司规定上中班的要去饭堂值班(是不计报酬的)时间是11.20--12.20,这一个小时,我看了饭堂后就骑车回家,为了躲前面
因公司比较忙,每天加班9点多.在下班回家途中遇到车祸导致死亡,司机逃逸,现在没有刹车痕迹{交警现场勘察没有刹车痕迹,出事时间大概在9点30分左右}肇事者在第2天中午12点左右自首. 肇事者应判什么罪,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因公司比较忙,每天加班9点多.在下班回家途中遇到车祸导致死亡,司机逃逸,现在没有刹车痕迹{交警现
下班坐公交车回家时意外受伤,这算不算工伤?如果算工伤,可不可以同时得到本人所在公司和公交车公司的赔偿?
我们单位雇佣了一个二包工程,二包工程的工人下班出去,不幸被车撞死,我单位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补充:是二包工程,他们的工人,而且还是下班,为什么我单位还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