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职工因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而考到了其他单位,于去年10月底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上班,原单位给予缴纳的社保是缴到12月份的(原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都是一年一缴,单位和个人部分一起交),原单位要求该职工退还2个月的社保费,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都全部退回。这样做应该吗?
原单位意思是不在单位上班了,就不该缴纳社保,既然多缴纳了就应该退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1年9月入职现在的公司,有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保,并且实际工资要低于入职通知中写的工资(但经历过涨工资后,已经高于当初入职通知中的工资了)。 我计划近日主动辞职,请问公司侵犯了我的什么权益,而我又能够得到什么补偿?多谢
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给员工购买了社保,但是员工干了几个就辞职走了,社保局却要求我们必须把一年的社保钱交了才可以做减员,我想请问有这样的相关法规吗?谢谢您的回答!
我的户口是湖北松滋的,之前在广东中山工作,2010年元月辞职解除合同。从这之后一直都没有买社保了,现在回到老家,在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居住,没有工作。现手里有一份2010年的离职证明和社保卡。之前在广东中山的那家公司公司名也改了,我母亲在那家公司上班。可以让母亲帮我转回来可以吗?需要哪些证明和资料?可以转到湖北
你好,我是外来从业人员,非农业户口,2010年6月进公司上班,公司人事档案填写我为农业户口,并为我缴纳的是三险,现我要求公司为我缴纳城镇户口的社保,并补交之前未缴纳的保险,公司人事说只从今年7月开始为我缴纳城镇户口社保,不补之前的。请问根据相关政策公司做法是否违法,是否可以依据这个终止合同并要求公司做出相
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不给员工交社保,如果我就这个原因提出辞职,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赔偿我工作1年多的社保?另若赔偿是赔偿企业应承担的那部分社保金吗,例如个人承担11%,企业承担22%,是否这22%是企业应该赔偿给我个人的?
女职工刚刚生育,产假应该休息到10月份,但是她想多休息,打算明年3月份来上班,由于她工作表现好,老板同意给事假,但是老板不打算给她交社保,期望跟她写个协议,她请事假期间这几个月,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全额由她自己承担。请问如果签订了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我应该怎么做能
原公司扣保费而没有交今年1-6月的保费,我入职新公司需要不欠保费,和原公司协商后由我们自己先交之后那票据到公司报销(因为原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交保费,而我们需要入职拖不起,所以就和公司协商我们写了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申请书,公司好把保险结到2012年12月,我们自己才可以去补交办入职),结果自己补交2100多元
2011年8月底进入公司,到现在并未购买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12年6月的时候,公司提出不买社保补贴600元现金,够社保就出自己应该出的部分,并且不涨工资(依照公司惯例,每半年一調薪),因为当时工资低,想多拿点钱,就没有买社保,但是现在想买社保,公司提出必须全额(包含公司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