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已故老人有20平方遗产在我家,原因是20几年前她要住到其他地方去,后这块土地被我家建了新房子,如果不翻建20平方现在就没了,老人有5个儿子,123儿子都不要这块土地,4儿子和我们签订了协议就给他10平米,也签字了,后由我们家户主对这20平米拆迁签字生效,但是这20平米可以拿一套房子,4儿子得知想要反悔,说房子要对半分,现在请教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做。
老人有子女共六人,其中一个儿子的一家与老人共同生活十多年。 老人去世后,房子拆迁。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房产证是使用权。拆迁后,拆迁款19万。后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追讨了被拆违建房补偿款3万。 现在其他五个子女要求平分所有款项,合理么? 老人去世后,房子仍由儿子一家居住。居住九年后动迁。请问这动迁房款还能算
老人有子女共六人,其中一个儿子的一家与老人共同生活十多年。 老人去世后,房子拆迁。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房产证是使用权。拆迁后,拆迁款19万。后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追讨了被拆违建房补偿款3万。 老人去世后,家人协商时房子归儿子一家所有,但没有立下协议。房子一直仍由儿子一家居住。居住九年后动迁。房子由于房产
我朋友是河南人,目前老家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夫妻两只有一独生女,在分配安置房面积时当地工作人员称女孩不分配面积,如果是男孩可以分配面积。想问此政策是否合理。有哪些文件或法规支持该说法/反驳该说法。
爷爷家的房产要拆迁,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健在。我父亲是老大,已经去世,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四叔因为是残疾人,是否可以由他的孩子做为代理人签字?如果有一家不同意拆迁款的分配方案,要如何处理?拆迁公司是否应该出示拆迁款明细,包括房产补偿,残疾人补偿和困难补偿。
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写着我叔叔的名字,我叔叔在城市工作,户口也没在农村。我父母在这块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农村没有房产证,房屋建好后十几年我父母一直在赡养我爷爷奶奶,前两年老人相继去世,以前也没在意宅基地的名字,所以也没改。现在村庄改造拆迁,有拆迁过渡费和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按宅基地证上面积的
我姐姐和他的前夫离婚了,但是户口未迁回。两人是一个地方的,由于当地要拆迁,然政府规定按户口分配房屋。请问像我姐姐这种情况可以把分配的房屋和她父母分配在一起么?
我家的房子已经是危房了,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现在想把老房拆了重新盖房,可村部说需要交钱,好像说是要3000块钱才给盖,收钱的名义也没个名,并且交钱后也不给开收据。我就纳闷了,这老宅我们家可是我爷爷辈以前就有了的,现在才来要钱,请问我们家需要交这个钱吗?有什么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