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离婚已两年,调解书上将原住房(独门独院)判给女方,(当时考虑到以后给孩子结婚用,现在女方要卖房子拿钱走人,去山东,孩子在上大学)只写明住房归谁但没写地皮归谁,当时自行执行时男方已将房产证交给女方,但土地证仍在男方手中,现在女方要证,男方称调解书没写,并已按调解书执行了".怎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家中婚姻财产分割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支持。我母亲于2009年夏天因肺癌去世,哥哥患重病已经接近四年了,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父亲现在靠每天做些小本生意维持生活经济来源。作为家中的长女,为了照顾哥哥,现在放弃工作的机会,无经济收入来源。经别人介绍,父亲认识了一个比其实际年龄小将近十五岁的女某,现正
我是一名现役女军官,我在与丈夫分居期间,在他不知晓情况下因需购买单位经济适用房,向我的父母和兄弟借了一笔分钱,现我们在办理离婚,房子还尚未建好,他提出要分割我的房子。我想问1、他是否应该承担我的债务?2、房子还没有产权他可以分割吗
林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和她老公结婚三年,男方赌博把借来做生意的钱输光了现在要离婚相质询下债务和财产问题细节如下: 男方在女方家里借款5万要做生意用,结果生意还没做在女方不知情的前提下将5万元借款用于赌博输光,有在女方信用卡上支取6000原现金,知道银行记账单才知道男方赌博用她信用卡提现并且把5万元借款全部
我和她是二婚,婚前有我俩共同买一台二手出租车,我出十万,她出三万,车籍没有更名,但有买卖合同写的是我名。婚后三个月由于感情不合我曾提出分手,而她却把车和手续都隐藏起来,然后又在我酒醉后和她签了一份协议;如我提出离婚拿出二十万元,合买的出租车归她所有。请问如我坚持离婚的话这份协议生效吗?我怎样拿回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