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李还有刘去嫖妓 但是在鸡店门口三人和另外两人发生口角 然后打斗 刘59岁在打斗过程中摔倒然后一直未起来 但是王和李是年轻人一直在打都李拿出随身的当杀死了一个 但是刘一直是摔倒的状态 然后刘离案发现场也还有几米远 三人同时在看守所 但是前几天逮捕令发下了 第一被告李 第二被告王 第三被告 刘 请问刘在此案件中
一群人为教训A,一起开车去将对方杀死了。请问为他们开车的司机,没有参与杀人,是共犯吗,要判决多少年。那辆车是借朋友的,朋友不知情,能要回来吗。谢谢。
我朋友傍晚在一个门卫室与别人发生口角,对方欲拿开水淋他,后没有淋到,对方又先动手打了我朋友一巴掌,我朋友遂还了他一巴掌,(事情当场有见证者),结果这个人被打了一巴掌后倒地了,一开始大家也搞不清状况喊他起来,没反应后,我朋友报警来处理,警察来后也叫不起,遂打120急救,并将我朋友带走,我们随急救车到医院
案件发生在2013年5月份,被害人被两名同伙用刀砍到大动脉流血过多致死,案发时被害人的妻女儿【8岁 】,还有60岁的老父亲,请问:现在的死亡赔偿标准能赔多少?求解答,谢谢 !!!!!!
夫妻因嫉妒生恨联合杀死自己的亲小叔,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主犯是女的,女主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拘留当晚装疯,而男从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抓捕当晚承认只是在事发时拉住受害人,后用棍棒打了受害人几下,受害人的鉴定是钝器至颅脑失血过多而死,两人在被移交看守所之后,女主犯一人顶罪说是她一个人杀的,男从犯没有帮忙,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从犯咬定自己没有没有参与,但是从犯在事发时是在现场的,主犯自己顶罪也说从犯没有参与,从犯有可能被释放吗?如果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让公安局释放从犯,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是检察院的问题还是公安局的问题?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去做? 事发当时只有主从犯及受害人3人在现场
关于2013年2月20日发生在彬县新民镇赤白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因贾永强与孙金风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此案件、到至今案件依然模糊、导致孙的娘家父亲人身伤害死亡百天有余、给水口镇小王村的娘家人带来了;一系列经济损失、30万、及残疾的三弟、年迈的母亲、上学的孙女、等四口人的生存难以度过、死者的冤屈不能鸣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