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平房一处,决定重新翻盖成2层用于出租。但是由于资金不够,向亲戚借钱盖房。现在盖了4层,1层和2层是我家的盖房款我们照还,3层和4层归他们出租获利就不用还了。我们约定了拆迁款归我家所有。我想问的是如果以后房屋拆迁占地他们想和我家分一半拆迁款法律上会不会得到支持。
是口头的,那如果他们违反约定呢?是不是必须得签一份书面协议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以前单位分的,建面50平米,户口上只有我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3口,户主是我爷爷,我父亲再也没有分到房子了,房子也一直是我们和爷爷在住。我奶奶已经过世很多年了,在02年时由于住房制度改革,我父亲就把房子买下来了,当时的购买方式是我爷爷的工龄加现金,现金是我父亲给的(没有
家里测算平方为80 开发商为了牟利提出拆1还1.8 但是政府文件只准拆1还1 也就是说开发商先骗用户拆迁 到后面拿政府文件来说话 如果按照我家的平方1陪1.8的话是 144平方 但是房子最大也才130 多出这十几个平方开发商到时候会拿1赔1来说事不给房子 请问怎么办啊 合同怎么写才能不吃亏呢
想咨询一下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有一块靠国道边的土地,本来是块农地,后因城市规划,土地转变成宅基地,由于那时候经济困难,没有办法盖房,把土地卖给别人了盖房了,(注:有卖土地合同),现在又因城市新的规划,把房子拆迁了,后来上面又给了补偿费,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享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期待您的解答!!
我在原京山机械厂(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03年底改制,我拿到8400元补偿金后就失业外出打工至今。但我一直住在原单位的老房子里,现在的情况是:原单位的厂长也就是改制后的私营老板现在与人合作搞房产开发,要拆除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曾经让其马仔恐吓过工人,差点闹出血案,被警察制止了。)他给的补偿是每户300-1000元
吴律师,您好,我在原京山机械厂(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03年底改制,我拿到8400元补偿金后就失业外出打工至今。但我一直住在原单位的老房子里,现在的情况是:原单位的厂长也就是改制后的私营老板现在与人合作搞房产开发,要拆除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曾经让其马仔恐吓过工人,差点闹出血案,被警察制止了。)他给的补偿是
今年3月份我在南京江宁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做生意,房子是街道转给二手房东,然后又转租给我的,合同签了一年,合同上写明 如遇拆迁我就要净身出户,不给任何补贴,只退还剩余房租, 请问 此条件合理吗? 而且现在面临拆迁,我能申请补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