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国营单位土地上买了房子,属于集资建房,房子是07年的,明年可能要拆迁,但我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请问如何得到补偿,能申请回迁吗?另外地下室和车库如何补偿?谢谢
03年开始在一家事业工作,06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全额集资一套,2007年入住。只有付款收据、无任合同、协议,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要辞职,要原价收回,请问这是否合理?三个问题:1、我如果继续住,单位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2、我同意交回房,但不能按原集价格交,而是按现在集资价格上交,并补偿装修费用,可行吗,有何依据
购买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房主说土地性质是出让,网上查了都说集资建房土地性质是划拨,5年后过户需要需注
购买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房主说土地性质是出让,网上查了都说集资建房土地性质是划拨,5年后过户需要需注意什么,还有些什么费用啊?
律师您好!我是肥东县店埠镇旧城改造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有一部分房产属自建房,单位要求每户缴纳自建房土地使用费(收据上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时隔四年半,有内部人揭露该款有一大部分人未交或中途退款,单位均确认确有此事。请问律师:单位是否有权收取职工自建房土地使用费?如果无权是否将收取的款项退还给职工?
农村土地,田是公婆的,婚后女方经过男方长辈同意出资在田里建房搞养殖。现在田要收购。男方认为田是父母的
女方和男方都是离过婚的是经人介绍结婚的,婚前,女方要求男方拿四万聘礼,男方拿不出。女方父母怕女儿嫁过去会吃苦,主动要求给四万元做陪嫁等以后女儿想做生意或作其他投资就有钱了。男方觉得女方都这样了,不拿点钱就没有面子。男方家长借了四万。男方在婚前把自己的积蓄给父母让其父母做房子。做好后男方和女方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