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我在南京江宁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做生意,房子是街道转给二手房东,然后又转租给我的,合同签了一年,合同上写明 如遇拆迁我就要净身出户,不给任何补贴,只退还剩余房租, 请问 此条件合理吗? 而且现在面临拆迁,我能申请补贴吗?
某电脑公司租用一事业单位的门面房从事经营,已经长达八年,目前该门面房面临拆迁(地产商搞开发),租房单位随即单方面与承租人解决了租赁关系。 请问,诸如此类的状况,承租单位可以得到相关的拆迁补偿吗?如果有,请详细列举出相关法律文书条款。 补充: 如果承租的是个人的房产,所有的补偿都应该归房屋产权所
我是北京市户口,从2003年一直租住单位宿舍,每个月有交房租,有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去年单位让我们签了一个解除租赁的协议,但还让我们继续住,没人收我们租金,水电煤气卫生费都是我们自己交,今年宿舍楼要拆迁,我想咨询我们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
我在原京山机械厂(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03年底改制,我拿到8400元补偿金后就失业外出打工至今。但我一直住在原单位的老房子里,现在的情况是:原单位的厂长也就是改制后的私营老板现在与人合作搞房产开发,要拆除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曾经让其马仔恐吓过工人,差点闹出血案,被警察制止了。)他给的补偿是每户300-1000元
吴律师,您好,我在原京山机械厂(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03年底改制,我拿到8400元补偿金后就失业外出打工至今。但我一直住在原单位的老房子里,现在的情况是:原单位的厂长也就是改制后的私营老板现在与人合作搞房产开发,要拆除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曾经让其马仔恐吓过工人,差点闹出血案,被警察制止了。)他给的补偿是